寶佳吃中工》寶佳分身術奪權? 多組股東徵求委託書引公平性爭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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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孟璇
2025/11/12 06:10
近期,寶佳集團相關企業及有密切關係的自然人,全都進場買股,連林家宏也親自下馬。(圖/清華大學粉絲專頁)

寶佳集團近期強勢買進中工,旗下包括堡新投資、和築投資、佳峻投資、源通投資、大華建設、華鑑營造等多家公司,以及與寶佳集團有密切關係的自然人,全都進場買股,連林家宏也親自下馬,整體持股超過1成,點燃經營權爭奪戰火!

然而,寶佳集團總計用15組人進場買股,其實暗藏玄機。一名熟捻經營權爭奪手法的人士分析:「由於寶佳集團持股時間未滿一年,依法不能無限制徵求委託書;若改以15組股東名義分頭出擊,只要連續6個月以上並持有中工已發行股份80萬股,合計最多可徵求45%。加計既有持股,在股權上相當有優勢。」但這也引發市場對公平性的質疑。

法規設防不周 集團分頭徵求成灰色地帶

根據《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》,股東若要公開徵求委託書,必須符合一定條件。以非金控公司為例,若董事會有改選,必須持股超過6個月,且至少擁有80萬股或2‰以上股份且不低於10萬股,就具備公開徵求資格;若持股一年以上,並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%以上,則可委託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,進行無上限徵求。

一名律師分析:「此制度設計原本是為了避免短線投機者介入公司經營,但規範僅要求『個別股東」符合條件,並未明確禁止『同集團或一致行動人』同時各自徵求。也就是說,只要每一名股東在形式上獨立、持股達標,就可以各自發起徵求。」

「不過,依《證交法》第43條之1、《公司法》第369之2條規定,若屬『同一人』或『關係人』,應合併計算持股並揭露。然而,在公開徵求制度中,主管機關卻沒有相對應的規範或限制,只要這些股東在名義上分屬不同自然人或法人,即可各別徵求,這是不公平的!」

公平性疑慮 制度漏洞待補

這起事件再次凸顯相關制度出現漏洞。從制度設計角度來看,公開徵求門檻的初衷是讓真正長期投資者有機會發聲;但在實務上,恐被大型集團以分散持股的方式利用,形同削弱公司派的防線。

市場人士指出:「現行制度在形式上維持公平,但在實質上已產生灰色地帶。」若同一集團能透過親友公司、關係企業各自徵求,最終在股東會上集中投票權,等於利用制度的灰色地帶,進一步擴大對公司決策的掌控力,呼籲有關單位正視相關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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