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行業發展迅速 二十一世紀基金會籲儘速推動數位三法

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副執行長周韻采在會中指出,面對網路詐騙、盜賣個資狀況猖獗,數發部業務需要新法規,呼籲針對數位市場、數位服務與媒體議價,推動數位法規與治理。

廖珪如/台北報導
2023/05/29 17:11
我國數位平台迄今沒有監管法令,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呼籲進快立法。圖/陳賜哿攝

數位發展時代應該訂立數位發展法規以利不法情事發生時可以監管,舉凡暴力言論、利用網路平台進行詐騙吸金等問題,台灣一應沒有相關法令。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今 (29)日舉辦「數發部沒有新法規 數位三法不能等」記者會,邀集學者及民眾黨立委張其祿、國民黨立委王鴻薇,共同討論數位發展部除督管數位發展業務外,更應負起管理責任,不能再與NCC(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)互踢皮球。

原本去年NCC推出《數位中介法》,針對網路平台言論進行督管,但相關條令卻是十足政府擴權,甚至已經到了獨裁地步,引發民眾震怒,以致於NCC把相關法令收回抽屜裡,再不敢討論。但並非負責任的行為,相關法令應該比照國際標準調整、與公民進行討論,就此,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副執行長周韻采在會中指出,面對網路詐騙、盜賣個資狀況猖獗,數發部業務需要新法規,呼籲針對數位市場、數位服務與媒體議價,推動數位法規與治理。

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立達也說「數位發展部只管輔導,不管監理,是非常荒謬的事情。」周韻采表示,歐盟已針對數位治理與資安等議題,訂定了數十條法律,範疇相當廣泛,隨著AI崛起,假新聞、資安問題只會愈來愈嚴重,但台灣政府卻相當落後。她呼籲,在歐盟諸多法案中,特別呼籲政府先針對《數位市場法》、《數位服務法》與《媒體議價法》,研擬推動三合一法案。

她強調,該法案與去年充滿爭議的《數位中介法》最大的不同是,新法案「抓大放小」,只針對超大平台業者需要進行法遵的工作,才不會出現政府箝制言論自由的疑慮。

目前國際珍對網路監管法令包括,歐盟制定數位市場法(DigitalMarketsAct) 2023年11月施行,2024年5月生效,美國則由參眾兩院2021年6月以來,提出6種以上立法草案。德國則是2021年1月修改限制競爭防止法增加第19a條,對具有優越重要性的數位平臺,額外課予事前行為義務,中國針對平臺競爭已訂定處理原則,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祭出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,韓國也正在研議公平交易法適用於數位平臺的處理原則。

對於台灣立法進度,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,台灣雖然有主責數位平台的部門,但卻沒有數位治理與監視的新法規,如im.B詐騙案是數位平台和金融詐騙,這該由哪個部會負責,導致各部會互踢皮球,顯見目前台灣相關法條存在數位治理與法律的空洞。

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,數位發展部成立一年多,但與數位平台與產業的法規卻付之闕如,是相當畸形的發展。對於二十一世紀基金會目前召集眾多學者研擬《數位服務法》的版本,結合了數位服務、消費者保護與新聞議價三大面向,希望未來在凝聚更多公民共識後儘速推動修法,她也會在立法院全力支持,同時,王鴻薇也呼籲行政院也應跨部會提出相關配套與修正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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