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院介入鏡電視申設案錄音檔,真的假的?裴偉與陳建平各說各話!

府院高層涉入《鏡電視》申設案的錄音檔27日公布後,引發政壇大風暴,府院第一時間都否認後,當事人裴偉、陳建平也發聲明,風波似乎愈來愈大。

黃彥宏/台北報導
2022/09/28 18:33
府院高層涉入《鏡電視》申設案的錄音檔27日公布後,引發政壇大風暴,府院第一時間都否認後,當事人裴偉、陳建平也發聲明,風波似乎愈來愈大。圖 / 取自鏡新聞臉書粉絲團

府院高層涉入《鏡電視》申設案的錄音檔27日公布後,引發政壇大風暴,府院第一時間都否認後,當事人裴偉今天(28日)也發聲明強調,錄音帶經過剪輯,將要告發相關人;但《鏡電視》前董事長陳建平則強調,錄音帶內容是真的。

時任《鏡電視》董事長、現為《鏡週刊》社長裴偉在聲明中強調,他個人沒有通天本領可以施壓府院外,也表示錄音檔經過多方確認是股東會後的「閒聊」,經查證是前財務長田富彰偷錄的,且立委公開的錄音內容經刻意剪輯,製造不實輿論,他將對田富彰提告民刑事並求償。

但在裴偉發聲明前,《鏡電視》前董座陳建平就先發布六點聲明,主要駁斥《年代新聞》主持人張雅琴報導錯誤。陳建平指出,張雅琴沒有跟他查證,卻以不明消息來源「他們」,影射有關他與特助張寒青的虛假訊息。

張雅琴則呼籲,完整公布12月17日股東會錄音內容,以昭公信。

裴偉的四點聲明如下

一、我個人與鏡週刊,自108年下半年開始籌設鏡電視,於108年12月送件,迄111年1月19日正式經NCC委員會議決議許可,期間共耗時26個月,是NCC歷年來對電視執照申設期間最長的案件,並附加最嚴格的附款,讓鏡電視公司承受其他電視事業所未有的限制。若我個人真有通天本領可以施壓總統府、行政院,鏡電視何以需要耗時26個月?何以需要附加嚴格的附款?對比其他業者甚至有申請1個多月即以頻道屬性變更為新聞頻道、也有申請不到40日即許可上架,更可見鏡電視新聞台不只未受NCC特殊禮遇,其中酸楚更難為外人道。

二、我個人為配合NCC的行政指導,要求鏡電視與鏡週刊切割,在110年5月間辭去董事長職務後,以股東身分向全體股東推薦陳建平擔任董事長,並經全體股東同意,禮聘陳建平繼任董事長。陳建平繼任董事長後,我也全力配合繼續申設鏡電視新聞台,並向其說明過去申設的情況與脈絡,所幸最後終於獲NCC許可申設。陳建平遭撤換董事長後,我理解他的情緒與憤恨,因此選擇隱忍,並對他在鏡電視申設遭遇阻礙時挺身加入,心存感激,但外界不斷持續攻訐鏡電視營運,傷害股東與450名員工的權益,已踰越底線,現今又有立法委員與政治勢力,惡意栽贓汙衊鏡電視籌設過程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力介入,已是民主社會與媒體自由的國家難以承受之重,若籌設過程真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勢力介入,何以時任陳建平董事長沒有任何表示?

三、經過再三確認,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並無立法委員指涉的錄音內容,且經多方瞭解,當日股東會僅進行約二十餘分鐘,即在股東的提議下結束,陳建平以會議主席身分裁示:「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,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,散會,謝謝。」監察人與議事人員隨即退場,幾位股東留下來閒聊時,陳建平與他引進的特助張寒青丶財務長田富彰仍在場,且經由確切管道得知錄音之人為田富彰,立法委員公開的錄音內容又經刻意剪輯,製造不實輿論,為此,我個人將對陳建平當時的財務長田富彰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並求償。另就其散布、剪輯,有變造偽造之嫌的111年1月12日內部會議之錄音,亦同。

四、真正介入電視台的,是民眾黨立院黨團,透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前局長陳信瑜,以違法勞檢的方式洩漏勞檢機密予民眾黨立院黨團,遂行其政治操作,不只經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有嚴重違失,更經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中,在這整起事件中,鏡電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。本人在此籲請立法委員謹守職權,莫再與有心人士勾結,持續不當汙衊與政治操作打壓鏡電視。

因為年代電視主播張雅琴在27日晚上年代《挑戰新聞》中,提及《鏡電視》,陳建平認為多有繆誤,他說,已聽完全部完整音檔,可以證實的確是他當天以董事長身份擔任主席的股東會完整經過。

陳建平六點聲明如下:

《年代電視》主播張雅琴在看完陳建平的聲明後表示,跟她說的「高層」是錄音檔所指控的「政府機構的高層官員」,而該官員回應,「當天股東會的錄音檔有完整錄音檔,裴沒有在會中提到這些。」、「裴被錄音,應是股東會後跟董事長陳建平、特助張寒青談話聊天,陳抱怨為何被一直審查被卡,裴私下在做說明時被錄的,內容也被剪接」。但張雅琴語帶保留指,當然,也可能官員的說法有誤,所以她呼籲,完整公布12月17日股東會錄音內容,以昭公信。

張雅琴提到,年代晚報報導,完全沒有影射是陳建平或張寒青錄的音,是說「到底是誰錄的音呢?」她也表示,錄音檔是在股東會內或股東會後錄,不是重點,重點是說話者是不是裴偉?如果是,裴偉有沒膨風?府院有沒介入?希望真相大白,可受公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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