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改革喊得驚天動地,為何一般人仍然無感?訴訟拖延的依舊拖延,心證奇怪的依舊奇怪,冤獄的仍然冤獄。美國學者也質疑,美國每年被關超過一百萬人,其中冤獄佔多少,值得研究。台灣要改革司法,不是東抄日本裁判員制,改個名稱叫國民法官制,也不是抄襲英美陪審團。提高法院三種主角叫鐵三角,法官、檢察官及律師水準,恐怕才是司改第一課。因為,審判是半人半神的工作,人要扮演神是不可能,提高法律及其他必備專業,或藉用其他專業人士一起解決問題,假以時日,比較可能成功。
專業、權威、德高望重
大家看港劇及英國電影,會發現他們的律師及法官戴假髮,但不知原因為何。這種傳統從17世紀開始,就像法律見解有不同看法,大致有三種說法,一是法官、律師勞形案牘,久了後禿頭,那時沒有植髮技術,為了遮掩禿頭,約定俗成戴銀白色捲毛假髮,遮禿頭增加美觀。二是為了顯示專業、權威及德高望重,而且也有保護作用,避免下法庭被當事人認出來遭毆打或槍擊。三穿上黑袍及戴上假髮,看起來比較不像人,掩蓋原來人的面貌及雜念,希望司法能追求真善美,而且審判原來屬於神的工作,戴假髮至少看去不像人,能做好半人半神的神聖審判工作。因為戴假髮很熱又臭,英國政府2008年規定,除了刑事案件外,其他案件開庭不必戴假髮了。
全世界沒有一個法官敢說,他審理的案件全部正確,除非是民事法官全部都和解了。有判斷就有正確及錯誤。沒寫書面契約,各說各話,哪一個正確?幾十人毆打一個人致死,哪個人出手,哪個人旁觀,哪個人動手時嚇得落跑?現場一片混亂,監視器模糊,或沒有監視器,三個證人三種說法,恐怕神來審判,也難拼出現場拼圖。追求司改要了解司法面貌及本質,法官把自己想像成半人半神,非人非神,一般人也要有此思維。加強訴訟速度,提高鐵三角法官、檢察官及律師水準,才是當務之急,方能贏得司法信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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