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壇】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》之實務問題與挑戰

訴願委員會、行政法院無助於正義實踐,流浪法庭成了民告官的日常,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》實際執法情況,確實遇到一些不合情理的問題。

李商(退休人員)
2024/05/06 12:00
又到了5月報稅月,前大法官許玉秀說過:「國家給人民兩大痛苦,第一是刑法,會被關在監獄,另一個就是拔毛,也就是課稅...。」示意圖/財政部官網

5月是報稅季節,前大法官許玉秀說過:「國家給人民兩大痛苦,第一是刑法,會被關在監獄,另一個就是拔毛,也就是課稅,關在監獄不是所有人都會碰到,但是每個人都會碰到稅的問題,這比什麼都重要,所以使用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來審查租稅規範比什麼都重要。」

偏偏台灣的行政救濟是失靈的,一旦進入行政救濟就像不見天日的無底洞。立委賴士葆曾質詢,人民提起行政訴訟的勝訴率只有千分之3,與德國44%、捷克50%、荷蘭30%、印度50%以及丹麥60%,完全不能比,台灣以官權欺壓百姓的威權制度,在稅務訴訟上顯露無遺。

由於許多法官不諳稅法,判決多偏向稅務機關,台灣「以官欺民」的威權制度,在稅務訴訟上顯露無遺。示意圖/司法院官網

訴願委員會、行政法院無助於正義實踐,流浪法庭成了民告官的日常,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》實際執行情況,確實遇到一些不合情理的問題:

1.訴訟程序耗時:在爭議案件中,訴訟程序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,尤其是在行政訴訟中,不但對納稅者造成不便,且影響權益甚鉅。

2.課稅處分不透明:有時課稅處分的理由不夠清晰,納稅者難以理解為何被徵稅,因而人民的導致不滿和不信任。

3.課稅處分合理性:雖然法律規定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課稅,然實務上,這些費用的範圍如何確認卻爭議不休,納稅者和稅務機關之間對於「合理性」的判斷存在分歧。

4.法院判決不一致性:由於多數法官不精於稅法,判決多偏向稅務機關,人民勝訴率極低。

綜合言之,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》實際執法狀況須持續關注和改進,吾人期待有效率的修法,給人民一個保障民權、透明且符合法治精神的稅務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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