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艙機車6/30上路 免戴安全帽、禁上淡江大橋 行車規定一次看

by 黃 瑛琦

交通部日前完成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修正,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「駕艙機車」,自明(30)日起正式納入管理。

駕艙機車路權比照小型車,但不得行駛於高速、快速公路及機車專用道,因此禁上淡江大橋,至於地方快速道路則視各地方政府決定;若駕駛僅持普通機車駕照上路,最高開罰1萬2000元,無照駕駛最高則可罰3萬6000元。

路權比照小型車 禁行高速公路、機車專用道

根據交通部公告,駕艙機車與歐日相同定位為機車,將領用機車牌照,屬於普通重型機車。不過,行駛路權比照小型車管理,但不得行駛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,也不能使用機車專用道。

像是淡江大橋汽車道屬快速公路,因此駕艙機車不得通行;至於建國高架、市民高架、水源快速道路、信義快速道路、新北環快及環東大道等道路,則由各地方政府決定是否開放行駛。

免戴安全帽 限持汽車駕照

交通部說明,駕艙機車採封閉式車室設計,駕駛與乘客可免戴安全帽,但行駛時必須全程繫妥安全帶,車輛也須張貼符合規範的隔熱紙,並比照小型車辦理定期檢驗。

駕駛資格則比照日本制度,駕駛人須持有小型汽車以上駕駛執照才能上路。若僅持普通機車駕照駕駛,可處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;若屬無照駕駛,則可開罰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。

此外,駕艙機車不需兩段式左轉,但交通違規裁罰標準仍適用機車相關規定。

駕艙機車適用規定一次看

規範項目適用機車規定適用汽車的規定
車牌V領普通重型機車牌照
駕照資格V持小型車以上駕照
安全防護V須繫安全帶
停車格V可停放汽車停車格
檢驗標準V比照小型車辦理定期檢驗
違規裁罰標準V適用機車交通違規裁罰規定
高速、快速公路V皆禁行,且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
兩段式左轉V無須兩段式左轉

可停放汽車格 最快3個月後領牌上路

停車方面,交通部表示,駕艙機車可停放於汽車停車格,地方政府可依需求公告使用2個或3個車格,甚至規劃專用停車格。

雖然新制將於6月30日正式生效,但交通部提醒,目前相關車款仍須完成車輛安全審驗、取得合格證明後,才能向監理機關辦理檢驗及領牌作業,預估最快仍需3至6個月,才有機會看到駕艙機車正式掛牌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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