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口支付100%股權法院拍賣還沒真正開跑,泰山已先決定進場卡位。知情人士透露,目前法院對街口支付股權的鑑價據悉不到6億元,與泰山35.958億元債權相差懸殊,也讓泰山此次取得競標授權格外關鍵,未來若第三方出高價、無人競標,或出價仍偏低,泰山都能視現場情況決定進退,替36億元債權保留更多主動權。
泰山與街口金融科技35.958億元投資款爭議延燒多年。2025年5月13日,泰山在返還投資款訴訟一審勝訴,法院並准予假執行;同月21日,泰山董事會通過依一審判決聲請假執行強制執行,隨後正式向法院提出聲請。
法院受理後,陸續扣押街口金科名下財產,其中包括街口金科持有的街口電子支付5,000萬股,也就是街口支付100%股權,目前相關股權已進入鑑價等執行程序。
隨著強制執行程序推進,泰山13日再宣布,董事會通過參與街口支付100%股權拍賣,授權董事長參與投標,出價不得高於原投資本金35億9,580萬元,也不得高於其他競價者最高出價2,000萬元以上,後續並將召開股東臨時會,交由股東表決是否授權參與拍賣。
鑑價傳不到6億 泰山替36億債權先設防線
泰山此時拍板參與街口支付100%股權拍賣,也引發外界討論。知情人士指出,關鍵就在於目前法院對街口支付股權的鑑價據悉不到6億元,與泰山手中35.958億元債權存在巨大落差,因此泰山提前取得競標授權,某種程度就是替36億元債權先設下一道防線,避免未來進入法院拍賣時,這項重要資產以過低價格落入第三方手中。
知情人士分析,即使泰山最後真的取得街口支付,也不代表公司一定要長期經營電子支付,而是有機會把原本等待追償的債權,轉成一項實際握在手中、未來仍可處分的股權資產。相較只能被動等待法院拍賣結果,先取得投標授權,也讓泰山後續多了一層選擇。
「有這個授權,到拍賣當天可以出標,也可以不出標。」知情人士指出,真正關鍵在於,泰山可以依現場價格決定進退,把主導權留在自己手中。
若有其他買家願意出到較高價格,泰山未必要一路追價,可以讓第三方得標,拍賣所得再進入法院後續執行及分配程序,泰山依債權關係尋求受償;若拍賣市場乏人問津,泰山則可視後續法院程序,考慮依底價承受股權。
若有人出價,但價格仍未達泰山認定的合理水準,公司也可以在現場判斷是否繼續加價。按照此次董事會授權,投標金額不得高於35億9,580萬元,也不得高於其他競價者最高出價2,000萬元以上。
換句話說,有人願意高價接手,泰山就有機會回收較多現金;無人競標,則可評估自行承受;價格介於兩者之間,再決定是否追價。此次授權的意義,並非宣告泰山一定要買下街口支付,而是先把拍賣現場的選擇權握在手上。
至於時間表,知情人士透露,泰山目前預計9月召開股東臨時會,先取得股東授權;依目前法院執行進度研判,拍賣日期及底價可能要到10月至12月間才會進一步公告。不過,目前仍屬鑑價階段,鑑價並不等於最終拍賣底價,實際時程及價格仍以法院後續程序為準。
官司還沒定讞就往下走 律師認為泰山有一定信心
值得注意的是,泰山目前所依據的是一審勝訴並准予假執行的判決,35.958億元返還投資款官司本身還沒有定讞。
衡鑑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志洋分析,泰山在二審仍進行中的情況下,選擇聲請假執行,並一路推進到股權扣押、鑑價,某種程度也可看出公司對自身訴訟立場具有一定信心,因為假執行並非完全沒有風險。
林志洋指出,假執行制度本來就是讓勝訴一方在判決確定前先行執行,但如果二審未來推翻或變更一審判決,作為強制執行基礎的假執行宣告,也可能在相應範圍內失去效力;若屆時已經因假執行取得財產或受償,後續還可能涉及返還等問題。
因此,泰山在判決尚未確定前,仍選擇把強制執行程序往前推,背後也承擔一定訴訟風險。
鑑價低未必吃虧 泰山可能用較少債權拿股權
至於外界最關注的「不到6億元鑑價」,業界人士則分析,從一般人的角度看,35.958億元債權對上一項不到6億元的股權鑑價,直覺會認為泰山可以回收的金額大幅縮水,但從執行債權人的角度來看,情況不完全如此。
若未來法院核定的底價同樣偏低,市場又沒有其他買家積極競標,泰山身為執行債權人,可能有機會依後續強制執行程序,以手中部分債權承受或抵充價金,取得街口支付股權,而不是另外再拿出接近36億元現金收購。也就是說,如果最後拍賣價格維持在相對低檔,泰山可能只需要動用債權中的一部分,就有機會取得街口支付100%股權。
對泰山而言,低鑑價因此有兩面效果。若只希望把街口支付變現,價格越低當然越不利債權回收;但若泰山願意自己取得這項資產,較低底價反而可能降低取得100%股權所需使用的債權額度。
業界人士進一步指出,泰山手上還有另一個選項,強制執行既然由債權人聲請啟動,債權人原則上也可以撤回自己的聲請。換言之,泰山並非一旦把街口支付推進執行程序,就只能一路走到拍賣到底。
若正式拍賣前,街口提出更好的還款、和解條件,或出現其他更有利於泰山回收債權的方案,公司仍可評估撤回強制執行。這也讓泰山一方面可以持續推進司法程序增加談判籌碼,另一方面又保留在條件改變時踩煞車的彈性。
為何要讓股東投票 標到之後怎麼做成新焦點
另一個值得觀察的訊號,是泰山這次不只由董事會通過參與競標,還要進一步召開股東臨時會,提請全體股東表決是否授權參與拍賣。
熟悉公司法的律師分析,這也讓泰山「標到之後準備怎麼處理街口支付」成為下一個觀察重點。
如果泰山只是把街口支付視為債權保全過程取得的一項資產,與真正取得100%股權後準備長期經營電子支付業務,兩者對公司的意義並不相同;若未來還涉及新增營業項目、修改章程,甚至將電子支付納入新的事業版圖,就會牽涉更深一層的股東授權與公司治理問題。
不過,目前泰山公開資訊只說明,將由股東會表決是否授權參與拍賣,尚未宣布新增電子支付或金融科技相關營業項目,也未說明如果得標是否準備長期持有,因此現階段仍不能直接認定泰山準備跨足電子支付。
也因此,預計9月登場的股東臨時會,除了股東是否同意泰山取得競標資格,更值得關注的,是經營團隊會不會進一步說清楚,一旦真的標到街口支付100%股權,究竟是把它當成追回36億元過程中取得的一項可處分資產,還是準備讓街口支付成為泰山下一塊新事業版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