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後出生者「終身禁買菸」逕付二讀 衛福部回應了

by 鄒 尚謙

「世代禁菸」自英國修法通過後,同步影響台灣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法,目前草案已逕付二讀,內容明定不得供應菸品或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給民國98年1月1日後出生者,也就是2009年後出生者未來即使成年,仍不得合法購買。衛福部長石崇良今(1)日表示,以立法強制特定世代禁買菸的國家目前仍不多,全球尚屬試驗階段,台灣將持續蒐集各國實施成效與可能影響,再審慎評估。

草案逕付二讀 2009年後出生者未來也不能買菸

相關修法草案目前已進入立法院程序並逕付二讀。草案中寫明,不得供應菸品或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給民國98年1月1日後出生者,若違反規定,可處1萬元以上、25萬元以下罰鍰。

若依草案內容,2009年後出生者即使未來成年,也無法合法購買相關菸品,希望透過出生世代劃分,逐步降低新世代接觸菸品的機會。

石崇良:菸害防制是全球共同目標

石崇良表示,菸害防制是全球共同努力的目標,菸是明顯的致癌因素,各界都希望降低並避免吸菸所帶來的危害。

不過,他指出,實際採取「世代立法」,透過法律強制禁止特定出生世代購買菸品的國家並不多,目前這項政策工具在全球仍未普及。

馬爾地夫已實施 英國通過但尚未上路

石崇良表示,目前所知已有實施世代禁菸制度的國家是馬爾地夫;英國已經完成相關立法,但尚未正式實施;紐西蘭則曾經立法通過,但尚未實施就遭廢除。

他認為,從各國目前的發展來看,利用立法強制特定世代禁買菸,仍屬於試驗階段,因此後續實際執行成效及可能衍生的影響,都值得持續觀察。

衛福部將觀察各國成效 「利多於弊」才有意義

石崇良指出,任何政策推動都有正面與負面影響,關鍵仍在於整體效益能否大於可能產生的問題,「一定要利多於弊」,推動才有意義。

因此,衛福部後續將持續蒐集馬爾地夫等國實際實施後的成果,以及其他已立法國家的政策發展,作為台灣後續研議世代禁菸制度的重要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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