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IP怒槓經濟部 離岸風電爭議始末一次看

by 江 星翰

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(CIP)亞太區域總裁許乃文14日公開砲轟政府離岸風電連3期招商失敗,質疑經濟部急著推出下一期,能源署隨即拿CIP「得標最多」的紀錄反擊。雙方槓上的背後,是政府放寬招商條件後,原訂釋出3.6GW(360萬瓩)的最新一輪開發案,竟只有2家業者投標。

更耐人尋味的是,CIP自己也是投標業者之一。9月30日,CIP以渢妙三號風場參加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-3期選商,對手是另一家丹麥風電大廠沃旭能源,2公司申請的海域還高度重疊。一邊爭取新的風場開發權,一邊要求政府暫緩下一輪招商,許乃文對制度的不滿,其實早從今年初已浮上檯面。

部分風場得標難動工 CIP年初早批招商制度

「離岸風電開發商取得風場資格後,還得自行籌資、興建風機,最後透過售電回收投資。」業界人士指出,一座大型風場動輒耗資數百億元,得標只是第一步,銀行融資、環評、施工許可及電網併聯,任何一關卡住,都可能拖延完工時間。

今年元月,許乃文就質疑,政府規劃3-3期風場在2030年至2031年併網,但全新場址從開發到完工只有5年,時程相當緊迫。她要求政府先協助3-1、3-2期得標風場排除開發障礙,並嚴格檢視業者工程能力及財務實績,避免缺乏履約能力的開發商取得資格後,遲遲無法完成工程。

4月23日,經濟部長龔明鑫也曾公開承認這項問題,因為3-1、3-2期曾出現業者以零元競標,導致價格失去區別能力,評選制度又未能充分辨識業者的執行及財務能力,部分業者後來陷入財務困難甚至退出。政府原本透過競標分配風場,卻面臨得標業者無法順利履約的難題。

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古沛明誓言以大彰化離岸風場群經驗,投入中部外海的大肚離岸風場開發。(沃旭能源提供)

政府放寬條件僅2家投標 外商爭同一片海

為改善招商環境,政府在3-3期取消強制國產化要求,改以ESG及在地產業承諾納入評選,並提供企業購售電契約空窗期間每度2.29元的保底收購機制,以及符合工程進度條件的一年彈性併網措施,藉此降低開發風險。

新規則也改變外商競爭條件。業界人士指出,過去CIP已投入資源配合台灣國產化政策,如今開發商可自行選擇設備供應商,採購成本及供應鏈布局可能重新調整;此外,融資也是另一道難關,因為離岸風場投資金額龐大,銀行評估貸款時,也要考量售電收入、施工進度及長期資金需求。這意味著,政府雖提供部分售電保障與併網彈性,開發商仍須自行承擔工程延宕及成本上升的風險。

然而,9月30日截止收件的3-3期,規劃容量達3.6GW,最後只有CIP的渢妙三號與沃旭的大肚一號2案投標。2業者都看上台中、彰化外海的開發機會,場址高度重疊,原訂容量能否全數分配,仍待選商結果揭曉。

經濟部能源署反駁CIP批評離岸風電政策失敗,強調台灣累計設置容量已達5GW,雙方對招商成效看法分歧。(翻攝維基百科)

CIP要求暫緩下一期 經濟部拿得標紀錄反擊

10月14日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,許乃文再度公開質疑政府招商進度。面對經濟部規劃2027年上半年推出3-4期選商,她認為3-1、3-2期仍有開發障礙,3-3期也尚未完成選商,政府應先檢討制度,再決定是否繼續釋出新風場。

許乃文點出一連串待解決問題,包括可開發海域不足、環評限制、行政契約、海纜上岸點及中央地方協調。未來風場逐漸往更深海域移動,施工難度與成本增加,國內銀行能否提供足夠融資,也將影響業者投資意願。

能源署當天發聲明反擊,指出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政策已逾10年,CIP身為得標最多的廠商,卻抨擊政策失敗,讓能源署感到「不解及遺憾」。能源署強調,各期選商皆公開徵詢各界意見,達成共識後才進行公平選商,特定業者的意見不容抹滅台灣離岸風電成果,強調台灣迄今已完成5GW設置容量,2025年離岸風電全球排名第5,經濟部將持續完善開發環境。

不過,CIP所稱「連3期失敗」,是業者對招商成效的評價,並不代表3期所有風場都已確定無法開發。CIP仍持續推動既有風場,並參與3-3期競標,許乃文要求暫緩的是下一輪選商。據悉,競爭對手沃旭,對政府推動3-4期態度較為開放,但同樣希望改善電網、港口及融資等配套。

經濟部預計今年底完成3-3期選商,屆時將揭曉CIP與沃旭的獲配結果,以及原訂3.6GW究竟能分配多少容量。許乃文要求放慢的3-4期,政府則仍規劃明年啟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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