拚年底前完成!教育部預告校事會議修法 新增過濾門檻、輔佐人等重點一次掌握
中、小學因濫訴問題不堪其擾,教師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檢討,教育部長鄭英耀承諾在年底前完成修法。
21日教育部緊急預告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(以下簡稱解聘辦法)及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相關條文,並考量社會輿論期待的急迫性,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天。
匿名檢舉 學校應不受理
鄭英耀表示,被送入校事會議(校園事件處理會議)調查的案件中,高達六至七成都是不具名的投訴,真正被解聘的不適任教師約佔2%,他強調,修法是希望回歸民主法制,教師如果有不當行為,本應勇於依法投訴,但不應躲在一個看不見的地方無的放矢,否則將傷害校園民主。
修法刪除匿名檢舉的例外規定,明訂,若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,學校應不予受理。
增設「過濾門檻」無記名投票表決是否受理
為了讓案件受理程序更加嚴謹、避免耗損校園行政資源,修法新增事前過濾機制。
舊法規定,學校經媒體報導、警政、社政、衛生機關或醫療機構之通知而知悉,視同接獲檢舉,學生須主動進入處理程序;新法新增「由學校相關行政單位聯繫確認後」等文字,行政單位須先行把關,減少浮濫風險。
隨後,校長應邀請校事會的教師代表、家長代表及一名調查人才庫的專業人員召開會議。會議將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決定是否受理,且校長得表示意見無表決權。
此外,如果檢舉案件無具體內容或屬同一事件已作成終局處理(舊案重提),學校也應不予受理。
案件分流 校事會議只處理不適任教師
修法也確立了案件的處理路徑分流,讓校事會議回歸核心,專注處理「不適任教師」的嚴重案件。校事會議將僅審議教師涉有《教師法》解聘、不續聘等不適任情形的調查案件。
如果案件情節不嚴重,被認定是涉及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》所定的教師懲處情形,則將依該辦法規定辦理。
這類案件將由學校直接派員調查,並製作簡要報告後,提學校考核會審議。此舉旨在落實依案件屬性分流處置,避免所有投訴都湧入校事會議。
新增輔佐人到場保障權益
為保障行為人及被害人在調查程序中的權益,修法新增了「輔佐人」機制。
考量到多數民眾對調查程序和相關法律不熟悉,草案增訂,行為人或被害人接受訪談時,得請學校教師、家長或其他校內外人員擔任輔佐人,一同到場。輔佐人制度可以實質協助受訪談人,確保其權益。
學校得巡堂觀課 可化解親師衝突?
值得注意的是,這次修法也新增了「親師生溝通預防機制」。
法案指出,學校基於教育專業與輔導支持的理念,得以巡堂、觀課、親師生溝通、行政晤談或其他合理有效的方式,瞭解教師的教學及溝通狀況。
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將於24日舉行「解決教師荒-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」公聽會,出席者將包括各地數個教師工會、產業工會、家長團體、學生團體等,周末期間已有教育團體陸續表達對修法草案的不滿,預計將上演激烈交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