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絕直美醫師》未來醫美診所做抽脂、削骨、全身拉皮 得先通過評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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鄒尚謙
衛福部近期預告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,日後醫師考完國考取得醫師資格後,不能直奔醫美診所執業,必須完成PGY(住院醫師)2年訓練,才能獨立執業。衛福部長石崇良今(21)日表示,醫美診所規畫分三級管理,需要進行評鑑的僅針對「最高風險的醫美手術」,像是大量抽脂、削骨手術等,並建立後送制度,確保民眾醫療安全。
石崇良今日出席中華民國老人福利聯盟活動前受訪表示,本次特管辦法預告修法,針對醫學美容診所分3級管理,第一級為非侵入性醫美,如光電雷射、針劑注射等療程,需完成PGY訓練醫師才能執行;第二級,涉及手術的醫美措施,醫師需完成大外科住院醫師訓練;第三級則為高風險醫美手術,像是抽脂量達一定比率、削骨、全身拉皮等等,該類醫學美容診所需經過評鑑才能執行療程。
醫美新規 明年上路
「相關修法尚在預告期,預計明年上路。」石崇良說,過往因醫美事故,剝奪民眾生命,因此必須進行強化管理,過往疏於把關醫美診所,「是不對的,所以需要改革」。同時要建立後送制度,醫美診所須與醫院簽約,當發生醫療意外時,能夠有立即送往急救的醫院,確保民眾就醫安全。
醫界憂心特管辦法修法後,依規定,持「急診專科醫師執照醫師」,符合從事醫美手術資格,恐怕第一線急診人才流失更嚴重。石崇良回應,急診醫師因同時完成內、外科訓練,所以符合修法後的規定,但針對外界疑慮,下周將與醫學會討論後重新擬定規範,但「接受過手術訓練才能做醫美處置」是最大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