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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連假將至,出國旅遊熱潮持續升溫,許多民眾規劃前往日本、韓國等地旅遊,準備大肆採購當地的熱門眼藥水、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戰利品。
然而,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,民眾從國外攜帶回台的藥品及醫療器材,僅限「個人自用」且有嚴格的數量限制。若不慎違規,最高可能面臨最高新臺幣200萬元的罰鍰。
出國買藥謹記「三不原則」 限量清單一次看
衛生局呼籲,民眾出國購物應遵循「不超量、不轉售、不代購」的三不原則。根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福部食藥署規定,各類產品入境限量如下:
- 非處方藥(如眼藥水、止痛藥): 每種最多12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不得超過36瓶。
- 中藥材: 每種最多1公斤,合計不得超過12種。
- 中藥製劑: 每種最多12瓶,合計不得超過36瓶。
- 隱形眼鏡: 單一度數最多60片,且每人限帶單一品牌、至多2種不同度數。
- OK繃: 合計不得超過60個(片)。
衛生局提醒,隱形眼鏡與OK繃帶等醫療器材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,尤其隱形眼鏡具視力矯正功能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,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。
網拍賣家小心!標註「二手、分攤運費」照樣罰
許多民眾以為將多買的商品放到蝦皮、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轉手,只要標註「二手」、「代友出售」或「分攤運費」就能規避責任。衛生局強調,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,即構成違法,2025年已有許多民眾因不知情轉售,遭到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。
若未具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資格擅自販售販售藥品,依《藥事法》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;販售醫療器材,如隱眼, 依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,更嚴重的是,若涉及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或醫療器材,更可能觸犯刑責。
出國前先查規範 快樂出遊免吃罰單
為了避免開心出國卻敗興而歸,衛生局建議民眾在出發前,可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藥品攜帶規定。
同時,也可上食藥署網站,了解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及申請個人自用的相關資訊,確保事前準備齊全,安心歡度春節假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