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福部27日發布函釋,認定民俗調理業施作「艾草溫罐」屬中醫灸法之醫療範疇。高雄市經絡調理服務人員職業工會隨即發布緊急通知,呼籲會員應立即將相關服務下架,回歸按摩、指壓等單純調理規範,以避免衛生局查緝並承擔刑事與行政責任,共同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蘇奕彰強調用火風險與醫療本質
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指出,此次函釋主因是地方衛生局反映對「艾草溫罐」的醫療行為認定存有疑義。蘇奕彰說,其實早在20年前,即民國91年時就已明確函釋艾草溫罐屬於醫療行為,民俗調理業者不可操作。過去曾有民眾因艾灸、溫罐導致燙傷,且操作火罐涉及燃燒,若使用酒精更有爆炸風險。為確保環境與病患安全,政府多年來透過教育訓練與執業指引,規範民俗調理業者不可使用燒艾草或火罐等工具,此次函釋立場與過去20年來始終一致。
艾草溫罐僅限特定醫事人員執行
根據最新函釋,艾葉為收載於《台灣中藥典》之中藥材,具溫經止血、散寒止痛等效能,透過點燃艾絨並以罐器溫熱滑罐按摩,已涉及中醫「灸法」技術。蘇奕彰明確指出兩大禁止原則,第一是確保環境安全,排除用火與酒精帶來的危險傷害;第二是認定艾草屬於中藥材,溫罐、艾灸及拔火罐皆屬醫療行為。依據規定,此類行為必須由中醫師親自施作,或由護理人員在中醫師指示下施行,民俗調理人員並不具備上述醫事資格。
最重罰150萬罰金
若未具備醫事人員資格而執行溫灸、拔火罐等行為,將受《醫師法》第28條或《護理人員法》第24條之約束與處罰。蘇奕彰警告,違反《醫師法》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者,最重可處6個月以上、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、150萬元以下罰金。雖然目前護理人力已回流並穩定,政府仍將持續監測民俗調理業的執業狀況,避免因人力補給或認知落差,導致非專業人員誤觸法律紅線,影響病患就醫安全。
工會籲立即停止施作
高雄市經絡調理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對此表示,會員應正視法律風險,避免在店內放置點燃艾絨進行按摩服務。工會叮嚀會員務必將「艾草溫罐」服務立即下架,回歸民俗調理之規範範圍,切勿使用涉及醫療技術之工具,以保障自身執業安全,避免遭檢舉而承擔嚴重的刑事責任。
蘇奕彰說,政府已輔導業者編列操作手冊,目前地方衛生局查訪結果顯示,近年違規數量已逐漸減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