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5月,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爆發診所針孔偷拍事件,嚴重侵害消費者的身體隱私與人格權。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於6月就部分犯罪事實偵查終結並依法提起公訴,起訴書中已明確列出99名受害消費者。另一方面,截至9月13日已有133名消費者填寫消基會團訴意願表,其中49人已向警方報案、84人尚未報案。
消基會今(14)日宣布正式啟動團體訴訟收件作業,由義務律師團代表受害者統一提告求償,且參與消費者無須支付訴訟費用,後續若經訴訟取得賠償,也會交由參與訴訟的消費者領取。
掌握7家涉案分店 未接獲檢警通知亦可申請登記
依目前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與消基會律師團研議,團訟初步收件範圍包括下列7處分店及期間。
| 分店名稱 | 遭竊錄期間 | 分店地址 |
|---|---|---|
| 松江南京店 | 114/8/11~115/4/28 |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00號2樓 |
| 臺北忠孝店 | 115/4/15~115/4/30 |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305號3樓 |
| 板橋店 | 113/1/29~115/5/1 |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301號3樓 |
| 林口店 | 115/4/17~115/4/23 |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1段462號 |
| 永和店 | 113/9/13~115/4/29 | 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2段57號3樓 |
| 新莊店 | 113/5/13~115/4/16 |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131號 |
| 臺中崇德店 | 113/1/22~115/5/2 |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1段586之1號 |
消基會強調,團訟收件範圍並不只限於起訴書列名的99名受害者,只要消費者能提出資料,證明自己曾在上述分店及相對應的涉案期間內接受療程,或保有與診所聯繫、預約、施作等紀錄,即可先提出提交資料申請審查,同時,施作的身體部位,並不當然成為是否收件的唯一標準。
以「非財產損害」為訴訟核心 追究企業服務安全責任
消基會表示,本案未來民事求償將以消費者因偷拍事件所受到的人格權、隱私權及精神上非財產損害為重要主軸。
消基會律師團研議主張的法律責任,涵蓋民法上的侵權行為、共同侵權行為、僱用人責任、人格權侵害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、加害給付;同時,將進一步研議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之服務安全責任與懲罰性賠償、公司負責人責任及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損害賠償責任。
實際起訴範圍及被告,仍將依受害消費者提供的交易憑證、施作紀錄及其他證據,由律師團進一步確認。
團訟登記應備資料與掛號郵寄流程說明
本案團體訴訟收件作業預計展開約兩個半月,收件截止日期原則上規劃至今年11月30日止。
意願參加團訟之消費者,須先完成消基會官網公告「線上表單」並上傳相關憑證;「告知及同意事項書」、「個資法告知事項」、「請求權讓與書」、「精神上損害自述」、「賠償款項未領回聲明書」及相關聲明文件則須依規定親筆簽署,連同相關憑證,以掛號郵寄至消基會。未成年人參與本案者,相關文件並須由法定代理人依規定共同簽署。
上述簽署文件正本與相關憑證影本,須以掛號郵寄至:106470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3「愛爾麗診所針孔案團訟小組」收。
消基會特別提醒,消費憑證正本請消費者務必妥善自行留存,以備法院日後審理要求提出。
少數人的案件可能容易被忽視 消基會呼籲受害者共同站出來
同時,消基會強烈建議,為確保消費者未來權利,認為自己可能受害但尚未報警的消費者,應儘速向警方提出刑事告訴或報案,能有助於後續確認受害身分、掌握偵查進度,並使團訟律師團更完整了解個別消費者可能遭偷拍的事實。
消基會強調,對受害者而言,偷拍事件造成的傷害往往不是可以簡單用「影片是否外流」來衡量, 一個人在最需要信任與安全感的醫療環境中,突然發現自己的身體可能曾在不知情下遭到觀看、攝錄甚至保存,那種對空間、他人及醫療服務的信任崩解,本身就是極為真實的傷害。
「如果這類事件最終只被當成少數人的刑事案件,而沒有進一步要求提供服務的企業建立責任、改善制度並對消費者損害負起賠償責任,那麼下一個醫療院所、下一批消費者,仍可能面臨同樣的風險。」消基會表示,團體訴訟,是消費者共同要求企業負責的重要制度。
消基會將結合團訟律師團力量,在尊重及保護受害消費者個人資料與隱私的前提下,完成團訟資格及資料審查,並於收件完成後正式代表符合資格的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,透過司法程序釐清相關企業、經營管理者及其他責任人的法律責任,為消費者爭取應有的損害賠償與司法救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