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正路改名引爭議 內政部:將取得共識後依法推動
內政部推動全國中正路改名引發地方反彈,昨(31日)改口強調將與地方政府與民眾充分溝通,取得共識後再依法辦理,並指出改名為《促轉條例》規定之法定義務。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內政部近日推動全國「中正路」改名政策,引發多數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強烈反彈。對此,內政部昨(31)日發出聲明強調,儘管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》明定應移除威權象徵,包括以「中正」命名的街道名稱,但實際執行將尊重地方主責權限,未來將在與地方政府及居民取得共識後,再依法推動相關作業。
內政部長劉世芳先前曾以中原大學大樓更名及台南「湯德章大道」為例,呼籲各縣市積極推動改名。然而,此舉立即引起地方反彈,不少縣市政府表示,改名涉及龐大行政成本與民眾生活不便,例如更換地址證件、門牌與地籍資料等均需耗費大量人力與資源。以新北市為例,估算整體成本恐逾六千萬元。
地方人士指出,即使台南市看似已改為「湯德章大道」,實際上仍以「中正路」為戶籍地址,僅在路牌上加註括弧更名,反映改名推動困難重重。另有綠營立委坦言,在目前多數縣市由藍營執政的情況下,若中央無法與地方達成共識,確實不宜貿然推動改名。
內政部昨日發布新聞稿表示,相關政策仍將依《促轉條例》規範,針對公共場所中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進行處置。除了中正路之外,其他以「中正」或「經國」命名的街道亦屬改名範疇。但考量政策執行對民眾生活有實質影響,將持續與地方政府與社會大眾溝通協調,務求三方取得共識後,依照法定程序推動,確保政策落實同時兼顧社會穩定與行政效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