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高祥承諾「6年增9億元投資」恐跳票?NCC下最後通牒!

2018年「茂德建設」張高祥正式入主東森電視,曾經承諾每年要增加1.5億元的本土節目投資,但沒有實現,眼看支票要跳票,NCC下最後通牒,提醒東森電視要信守承諾。

政治中心/台北報導
2023/08/19 21:04
東森電視集團張高祥曾經承諾「6年增9億元投資」用於兒童、戲劇等節目製播,但恐怕跳票。圖/陳賜哿攝

張高祥領導的東森電視集團,最近被主管機關盯上。因為5年前張高祥拿下東森電視,曾經承諾每年要增加1.5億元的本土節目投資,但沒有實現。NCC在今(16日)天周三的記者會上詳細講處理東森的過程,半小時的說明,形同最後通牒,也不斷提醒東森電視,要信守承諾。

東森電視由新北市建商「茂德建設」張高祥在2018年初買下,當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要求東森電視,必須在4.7億元的預算基礎上,每年再增加1.5億元投資,用於兒童、戲劇等節目製播。NCC當時的主張是要扶植本土戲劇節目產業,因此要求多投資,並列入附款,但東森並沒有做到。東森的理由是,2020年「新冠肺炎」疫情起,節目製播受到嚴重影響,6年增加9億元投資的承諾,只累積投資2.59億元。不過,這項承諾,明(2024)年將正式屆滿,東森擔心做不到影響執照,已先打行政訴訟;NCC也正式發函東森電視,就「6年增9億元投資」承諾進行「行政指導」,未來可能由東森電視提出營運計畫變更。

NCC副主委翁柏宗今(16日)天記者會上表示,東森電視去(111)年展延申請遭駁回後,已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救濟,主張依據《行政程序法》第128條規定,變更2018年行政處分附附款。不過,NCC認為,東森電視如果要向NCC提出「展延」申請,應該主動提出營運計畫變更,而不是透過行政訴訟,由NCC變更其原處分。翁柏宗強調,東森電視引用《行政程序法》第128條,該法條規定,行政機關為行政處分後,若發生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「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」,或是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」,得主張較為利益之處分者;但新冠肺炎並不屬於前二項規定情事,東森電視主張NCC重開行政程序,法律上並不可行。

翁柏宗說,NCC去(111)年駁回東森展延申請,因東森提出的理由不充分,並不代表不能延長,東森如果要延長,就要自己再提出申請。

東森過去幾年的獲利還算不錯,每年獲利均遠大於1.5億元,甚至接近10億元,要達成當初承諾事項,財務上並不困難。NCC昨天在記者會上談了30分鐘東森電視的不履行承諾的事,被業界形容如同下最後通牒。

新北市房地產大亨張高祥,2018年正式入主東森電視,當時茂德建設為了要爭取該案通過,許下了諸多的行政承諾,其中一項就是重拾東森電視「華人戲劇王國」的願景,預計取得執照後6年內,在每年4.7億元的預算基礎上,每年再增加1.5億元預算,用於兒童、戲劇等節目製播。不過,計劃趕不上變化,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,防疫規定讓室內攝影棚拍攝困難度大幅增加,眼看該承諾事項即將跳票,東森遂於去(111)年初向NCC提出展延,希望將「6年9億元」投資承諾,再展延一到二年。當時東森執行的數字並不理想,9億元的投資承諾,只增加了履行了7466萬元,成績非常難看,NCC沒有同意,因為就算新冠肺炎影響投資,但東森獲利並沒有因新冠疫情而影響,是東森履行承諾的誠意不足。

雖然東森電視去年度的投資金額終於勉強達標,但累積投資金額只有2.59億元,距離不足9億元的投資承諾,還差6.41億元。業界認為,東森有能力執行,卻沒有認真去做,眼看支票要跳票,NCC才不得不出重手提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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