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泰人壽再戰漲保費 金管會:審慎調查合規與否
宏泰人壽薰衣草保單去年主張調漲保費遭罰,今年再度發出漲價通知,讓部分保戶成立自救會爭取合理費率,資料顯示,該保單約15萬張有效契約。
林子頊/台北報導

去年才被金管會開罰120萬的宏泰人壽薰衣草保單又將調漲,宏泰人壽公布,自11月8日起「薰衣草實支實付」保單適用全新費率,引發部分保戶不滿,對於是否再開罰?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(21日)視察雙語示範分行時說,宏泰去年調漲保費未符規定,這次金管會有要求保險局要嚴謹核查宏泰是否符合調漲規定:一、要充分證明保費設計不足;二、需事前告知保戶有調漲機制且要預告調漲。
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險附約去年掀起漲價風波,引起金管會關注,當時金管會認定宏泰人壽不當調漲,影響15萬名保戶權益,開罰新台幣120萬元並限制宏泰人壽不得銷售保證續保健康險新約1年,是國內保險史上首宗因亂漲保費,而遭金管會勒令調回原費率的案子。
金管會說明,宏泰人壽去年送審的調保備查資料,僅選擇性參考2020年住院醫療費用、手術費用的理賠率高於100%,就全面調高保費。但薰衣草保單從2018年12月開賣,2019年損失率表現不錯,且另外四項給付,如住院日額、住院醫療輔助金、住院慰問金、重大器官移植保險金的損失率也都不差。經金管會審查後,認定宏泰人壽釐定費率欠缺合理性及公平性。
金管會表示,健康險與傷害險若要調漲費率,必須符合三大要件。一、保險公司需參考三到五年的費率統計,證明保費不足;二、業務銷售保單時應告知保戶有保費調整機制;三、保險公司須在漲費前三個月前通知保戶,若保戶不同意需有應對方式。
宏泰人壽已在今年8月發出保費調漲通知,薰衣草醫健康保療險附約將自11月8日起適用全新費率,0~19歲被保險人最高漲費133%~155%,男性39歲以下及女性44歲以下,費率幾乎都有調高,但中年(男性40到59歲、女性45~59歲及75~85歲部分方案)被保險人則是有降費1%到2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