鏡電視風暴 裴偉八點聲明向翁柏宗道歉,強調不認識任何一位NCC委員。

鏡周刊社長裴偉多次與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LINE對話,提及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,裴偉今天發出八點聲明,向翁柏宗道歉。

黃彥宏/台北報導
2022/11/03 20:06 2022/11/03 21:08
立委爆裴偉多次與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LINE對話,提及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,裴偉今天發出八點聲明,向翁柏宗道歉。圖/黃彥宏攝

國民黨立委魯明哲3日在立法院爆料,鏡電視社長裴偉多次與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LINE對話,提及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,內容指稱翁介入鏡電視申設過程。裴偉今天發出八點聲明,向翁柏宗道歉,說這是「誤解」,並說他不認識NCC任何一位委員,任何關於NCC消息的管道都是「合法」的。

魯明哲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公布上周陳建平提供給NCC的資料,是三張裴偉傳LINE給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的對話截圖,包含三個部分的日期:2021年5月19日鏡電視不主動撤案、2021年8月4日初審的問題、2022年1月19日NCC審查通過當天。裴偉多次與陳的對話中,提到「翁副」;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上周已發表五點聲明說,陳建平提供的事證為假,他已找律師捍衛清白,本案並已移送檢調追查。翁柏宗今天在立法院再回應,他沒有洩漏陳建平提供的資訊內容;他強調,鏡電視案他有申請迴避,LINE截圖內容真實性尚待斟酌。

裴偉在立委質詢後也發表聲明說,鏡電視從沒有中資問題,他也並沒有代鏡電視股東出售股份,也沒有協助股東處理股權轉讓事宜。他本人與陳主委、翁副主委及所有NCC委員素不相識,也從不曾和任何一位NCC委員有過任何形式的聯繫,讓人不當誤解他與NCC委員有直接聯繫或其他關切,導致NCC或個別委員遭受困擾,他表示歉意。

裴偉的八點聲明,全文如下:

一、鏡電視從未有中資問題,未來也不會有中資問題。陳椒華委員無端指涉鏡電視涉及中資,只是顯示其對台灣嚴格管控中資制度之無知,也表現其無端污衊鏡電視的惡意。

二、本人並無代鏡電視股東出售股份,也未協助股東處理股權轉讓事宜,且鏡電視全體股東均為本人投資,無代持與借名登記情事。此一立場已在10月27日鏡電視股東臨時會發表聲明闡述,籲請外界勿再以訛傳訛。

三、鏡電視股東不會匿名接受媒體採訪,也從未向媒體說明股權已經轉讓云云,近日立委發言及媒體報導指涉「股東要求撤照」、「股東轉讓股權」、「股東介入公司營運」等,均非屬實。

四、本人與陳主委、翁副主委及所有NCC委員素不相識,除了在NCC到會陳述的場合見過陳主委、翁副主委與委員外,從未在其他場合與其見面,也從不曾和任何一位NCC委員有過任何形式的聯繫。

五、自本人參與鏡電視申設案以來,鏡電視之相關文件與資料屢遭有心人士不斷洩漏予特定媒體,包括誣指陳主委介入施壓鏡電視初審,更將初審委員在其他案件受申請人施壓而罷審之情,張冠李戴給鏡電視,經鏡電視提告,媒體才道出真相,還鏡電視公道。

六、事實上,我個人或鏡電視獲知申設執照的訊息,均是鏡電視同仁合法與NCC會內公務員聯繫所知,另外也有媒體同業或好友,在獲得相關訊息後善意轉告,包括鏡電視外部初審、複審結果,媒體朋友均在第一時間知悉,再轉知予我或鏡電視同仁。

七、本人辭任鏡電視董事長後,由陳建平先生續任,為了傳承經驗,我持續向他說明鏡電視申設的相關資訊。惟立法委員與媒體披露之對話截圖,僅為片段訊息,與對話原意顯有出入。

八、我個人或鏡電視同仁自媒體朋友獲得之訊息,因為陳述過於簡略,讓人不當誤解我與NCC委員有直接之聯繫或其他關切,導致NCC或個別委員遭受困擾,特此表示歉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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