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師公會按鈴控告衛福部長邱泰源、中醫藥司長蘇奕彰圖利罪
不滿衛福部解釋令放寬中藥販售資格,藥師公會在多次抗爭後,今日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,控訴兩人涉嫌圖利罪。
黃星若/台北報導

不滿衛福部釋出新解釋令放寬中藥販售資格,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(12日)赴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,控訴兩人涉嫌圖利罪。藥師公會批評,該解釋令嚴重侵害藥師專業執業範疇,更危及國人用藥安全,強調「藥界已退無可退」。
公會指出,衛福部於今年3月18日發布「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」解釋令,違反《藥事法》第103條第2項及相關立法意旨,竟開放不具藥事專業資格者也能經營中藥販賣業,導致原應限制的條文形同虛設。公會質疑,衛福部以行政函釋曲解法律,實屬違法濫權,更形同為特定對象圖利。
藥師公會理事長黃金舜指出,該法條原為「日落條款」,目的是保障在民國82年2月5日以前從事中藥販賣業者的工作權,僅限「當時已在從業者」可繼續營業。然衛福部卻先後以108年及今年發布的函釋延長適用範圍,讓不具藥師或中醫師資格者也能繼續或新進經營中藥販售,嚴重違背原立法精神。
黃金舜痛批,衛福部「執迷不悟」,一再漠視藥師團體多次陳情與溝通努力。包括3月以來多次與中醫藥司協調,並於5月4日上凱達格蘭大道抗議,均未獲實質回應。他譴責邱泰源與蘇奕彰「有如皇帝般決策」,毫無公聽程序,違反行政中立與專業治理原則。
他進一步指出,根據《刑法》第131條及《貪汙治罪條例》第6條第1項第4款,官員如明知政策違法仍推行,並圖利特定人,即涉圖利罪。今日按鈴提告,正是基於衛福部長與中醫藥司長知法犯法、意圖不具資格者可違法販售中藥,圖謀非法利益,除違背前述立法意旨,更將嚴重侵害藥師執業範疇,危害國人用藥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