募款、回捐薪水換分數 失控的教師評鑑教學變「集點人生」


秦宛萱
2025/10/01 06:00
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,呼籲修改《大學法》,終結失控的教師評鑑制度。(高教工會提供)

2005年大專校院教師評鑑入法,迄今將滿20年。高教工會檢視各大專校院內的教師評鑑制度發現,非但與當年立法說明宣稱「基於學術責任與追求卓越」的目標相去甚遠,已進一步變成一頭完全失控的「評鑑怪物」,要求《大學法》修反刪除教師評鑑制度。

評鑑項目無限膨脹 更與追求卓越無關

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,各校教學評鑑項目經年累月不斷擴張、計分標準越來越複雜且無所不包。

工會檢視發現,許多學校教學、研究、輔導服務等評鑑項目,動輒超過5、60項,南華大學的評鑑項目超過130項,甚至弘光科技大學評鑑計分標準的文字規範超過1萬字,形同評鑑萬言書。

此外,各校納入評鑑的計分項目中同樣存在諸多不合理。陳柏謙舉例,中臺科技大學鼓勵教師放棄領取超授鐘點費鐘點,每未領1鐘點換30點評鑑分數,形同「回捐薪水」;文化大學協助募款每5000元換1分;南台科技大學儀器設備借用收入經費,每1萬元收入換0.6分;弘光科技大學校外租屋學生每學期10次實地訪視或20次電話訪視換2.5分。

然而,陳柏謙強調,這些既不合、更與「追求卓越」無關琳琅滿目、亂七八糟的教師評鑑項目,不僅存在於私立大專校院,即便在國立大學「募款換取評鑑分數」的作法依樣普遍存在。

教師自掏腰包 教學生涯淪為「集點遊戲」

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直指,有些老師為了通過教師評鑑,甚至會自己捐錢假裝是募款、產學合作自己貼錢,這樣的教師評鑑已經遠離初衷,這些手段與目的的錯置,讓教學生涯變成集點人生。

這些評鑑標準更隨時由學校喊價。高教工會開南大學分部召集人黃品堯以服務學校為例,去年通過新版的教師評鑑辦法,把及格分數從70分拉高到75分,在給分上竟大砍,比如舊版跑一次招生活動給1分,新版便0.5分;舊版老師指導一組學生做專題2分,新版若是不同專業的老師同時指導一組學生,要除以4「學校是要我乾脆不要指導學生的意思嗎?」

教師自主性被架空 工會籲刪除評鑑

然而,教師評鑑制度與大專教師的升等、停聘、不續聘直接連結,陳柏謙說,很多大學老師受制於評鑑,每學期開始就要想說今年要集那些點,等於評鑑直接制約了老師。

高教工會呼籲,應儘速修改《大學法》終結當前的已經完全失控的教師評鑑制度,應修正以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」取代之,使得大學教師能恢復獨立自主從事教學研究服務之知識分子角色。

目前中小學已實施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」,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認為,教師評鑑所引起的績效主義,讓不適任教師反而可以透過制度設計全身而退,但老師是需要專業自主的,沒時間再做這些紙上作業,主管機關應該把評鑑的資源轉向支持各級學校的教師專業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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