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後龍國中跑道整建爭議 體育署嚴正聲明:地方應本權責補助

苗栗縣後龍國中跑道整建因中央補助延宕,縣長鍾東錦公開痛批教育部太做法離譜;體育署隨後發出嚴重聲明,強調後龍國中屬地方政府管轄,縣府應本於權責負責補助,中央僅酌予協助。

鍾瓊瑶/綜合報導
2025/06/11 11:23
苗栗縣後龍國中校舍重建後,已近十年沒有正式操場。圖/後龍國中FB

苗栗縣長鍾東錦昨(10)日在縣務會議中,不滿列管計畫「後龍國中私有土地徵收及操場興建案」執行進度緩慢,要求教育處積極爭取加速核撥經費,並痛批教育部「作法離譜、太欺負人」,強調縣府已經支付大筆土地徵收費用,中央卻遲遲未核撥工程經費;教育部體育署隨後於傍晚發出嚴正聲明,並駁斥媒體標題「苗栗縣後龍國中操場徵收卡關」敘述,與實際行政作業不符。。

體育署強調,後龍國中屬地方政府管轄,應由縣府本權責補助,中央僅視地方財政狀況酌予補助。體育署指出,立法委員陳超明於今年4月辦理後龍國中跑道案會勘時,體育署已現場說明因苗栗縣政府同時申請籃球場,不符合規定,函請縣府應擇一案申請,但苗栗縣府於5月16日才選擇申請跑道。

另外,規劃環形跑道範圍內有一排樹木,會勘時已要求應先完成移樹前置作業,以免核定補助後無法執行工程。體育署表示,經電洽苗栗縣政府教育處,移樹作業經費已由縣府補助30萬元辦理招標作業,預計最快7月底才可完成移樹。

後龍國中於民國108年完成舊操場重建校舍,原計畫利用舊校舍用地新建操場。然而,該用地部分屬於早年地方人士無償提供的私有地,隨著地主後代分家,部分所有權人拒絕繼續無償供用。苗栗縣府歷時一年多,取得300多名地主同意書,並以2.3億元完成土地徵收或協議價購,面積達7804平方公尺。操場興建部分預算約2453萬元,縣府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補助,但進度遲緩。

後龍國中校長賴志良表示,校舍重建後已近十年沒有正式操場,體育課只能在活動中心進行,大型活動還需借用鄰近學校場地,學生能運動空間很有限,相當不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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