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福部宣布:馬太鞍災民半年「免繳健保費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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鄒尚謙

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,導致大量泥流灌進下游的光復鄉市區,造成許多民眾、家園及生活受到嚴重影響,亟待協助重建。衛福部長石崇良今(17)日表示,光復鄉、鳳林鎮及萬榮鄉等3災區民眾,符合受災救助等情形者,未來6個月免繳健保費,將會由賑災基金會善款支應,災民3個月內醫療費用亦可免除部分負擔。
醫界攜手玉山銀行捐款800萬善款
行政院責成衛福部所轄公設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啟動公益募款「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募款專案」,醫師公會也響應捐款。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,醫師公會全聯會攜手玉山銀行各籌資200萬元,而各縣市醫師公會、各醫療相關協會及學會也響應捐款,共同捐贈800萬元至衛福部賑災基金會專戶。陳相國也呼籲,醫界總動員,將愛心捐款至衛生福利部「0923災害募款專案」專戶,協助災民度過難關、重建家園。

花蓮3災區民眾免繳健保費6個月
樺加沙颱風造成花蓮地區嚴重災情,行政院於114年10月7日公告災區範圍為花蓮縣光復鄉、鳳林鎮及萬榮鄉。石崇良今日出席醫師公會「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-醫療界賑災募款分享」記者會表示,災區的光復、鳳林、萬榮三地區,民眾未來6個月免繳健保費。同時,健保署已公布災民3個月內的醫療費用,免除部分負擔、及住院膳食費用,災民無須進行申請,衛福部將以賑災基金會善款來支應,自9月開始計算。
健保署說明,符合下列5情形之一者,於受災當月起6個月內,將由中央政府支應,其應自行負擔之健保一般保險費,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之:
1. 死亡或失蹤,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。
2. 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。
3. 受災當月與前二款保險對象一同投保或為其配偶、父母、未成年之子女、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之子女。
4. 符合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、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災救助金之資格。
5. 領取政府核發農田、漁塭、漁船(筏)或舢舨受災救助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