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月2千保費扣除額減稅福利百姓享受不到 立委籲財政部修法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(16)日邀請財政部長蘇建榮列席審查「所得稅法修正草案」,軍公教和勞工保費扣除額資格差距太大,勞工負擔更重,立委籲修法。
林子頊/台北報導

每年申報所得稅,軍公教勞最高可提列2萬4000元的保費扣除額,你享受到了嗎?針對扣除保費節稅新制,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鍾佳濱說:「部長這條是在圖利自己」,小老百姓每年勞保投保都有最高金額限制,低所得民眾根本享受不到保費扣除額福利。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(16)日邀請財政部長蘇建榮列席審查「所得稅法修正草案」,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,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軍、公、教及勞工保險的保費,得申報保險費列舉扣除額。每人每年有新台幣2萬4000元的額度可以列舉扣除,也就是說每月保費多餘2000元才可抵2000,若是低於2000元就是減免提列金額。
鍾佳濱說:「我當立委投保公教人員薪資分級是最高級,公教人員投保薪資上限每年10萬多,換算一個月保費2800元,我減稅當然很開心」,但公教人員投保薪資上限跟勞保投保薪資上限金額不同。目前勞保投保薪資上限是每年4萬5800元,每月繳保費只有1100元,根本不到2000元,也就是說台灣約900萬勞工根本享受不到這個福利,減稅福利只有在座高所得的公教人員享有。
對此,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說,今年新上路的綜所稅新制是為有錢人設計的,之前非薪資所得分離課稅降到28%,也是讓富者享受減稅優惠,這個稅制就是造成貧富差距最大因素,呼籲財政部儘速修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