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獨家》公平會處罰富邦凱擘後,還限3個月內停止不當的聯合行為。

公平會處分凱擘有線電視集團聯合行為1億元後,還特別要求在3個月內停止這些不當的共同聯合行為。業界認為,凱擘可能會提起訴訟,與政府機關角力。
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2024/02/02 12:37
公平會在上月中旬宣布重罰大富媒體、凱擘共 1 億元。圖/取自凱擘官網、陳賜哿攝

公平會處分凱擘有線電視集團聯合行為1億元後,還特別要求在3個月內停止這些不當的共同聯合行為。業界認為,凱擘可能會提起訴訟,與政府機關角力。

富邦集團凱擘有線電視系統等因違反承諾,公平會在上月中旬,剛選出新的總統立委後隔一天上班日,立刻宣布重罰大富媒體、凱擘共 1 億元。在處罰後,公平會態度也很強硬地要求,被處分的大富、凱擘等公司,要在三個月內,停止共同採購基本頻道、共同洽談付費頻道上架及客戶服務、人力資源及業務統一管理等這些共同經營行為。否則,公平會將進一步採取更有效且更大的處分。

業界人士說,凱擘等公司可能會採取提起訴訟的方式,保持與官方角力的空間。這位業者說,現在凱擘集團正在處理迪士尼頻道今年1月退出台灣後新的頻道上架的問題,這題雖然主管機關為NCC,但因時間巧合,被認為與公平會處分有關。

迪士尼5個基本頻道今年年元旦退出有線電視,NCC在去年12月25日以附期限方式,許可63家系統業者的頻道替補方案,元旦假期空頻危機暫時解除,但許可期限到今年3月31日,必要時得延長3個月,NCC屆期前將視收視率,及滿意度調查等資料,再度審議。而這次迪士尼頻道上下架,都是富邦凱擘集團以代理商身份出面與有線電視業者及頻道商協商。

迪士尼今年1月有「國家地理頻道」、「衛視中文台」、「衛視電影台」、「STAR Movies Gold」及「STAR World」等5個基本頻道退出台灣有線電視,系統台皆提出替補方案,包含以「BBC Earth」、「韓國娛樂台KMTV」、「CATCHPLAY電影台」、「amc最愛電影」及「BBC Lifestyle Channel」、「華藝MBC綜合台」、「ROCK Action」、「壹電視資訊綜合台」等頻道替補。NCC委員認為,系統業者所提的華藝MBC或KMTV都是以韓國節目為主,相較原先頻道,在本國節目製播及自製節目比率等項目有落差,因此決議先許可三個月。業界認為這有線電視大戰尚未結束,其中爭議比較多的除了替補頻道不優,有台北市等地方政府要求再找更好的本國頻道上架外。還有外傳,因為今年1月後,採購新頻道價格每戶降了17元左右,但有線電視業者沒有以降費率回饋消費者,也引發NCC不滿。

就在這個時候,公平會出手重罰富邦的大富媒體、凱擘共1億元。公平會在新聞稿中表示,99年間大富媒體為取得凱擘及其旗下12家有線電視系統,向公平會申報結合。當時公平會考量大富媒體與台灣大哥大集團間,形式上雖屬不同經營主體,惟其等關係密切;為確保結合後凱擘與台灣大哥大旗下有線電視事業彼此獨立經營,避免凱擘在有線電視系統、頻道代理之市場占有率增加,造成市場力量濫用或市場封鎖之疑慮。因此在不禁止其結合決定書的附負擔中,要求大富媒體、凱擘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,如未經公平會同意,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,以及凱擘亦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頻道供應者(含頻道代理商)聯賣、共同銷售頻道節目等13項負擔。

但經一封檢舉信給公平會後,經多年調查並且直闖凱擘有線電視集團會議現場後,公平會說了,凱擘旗下12家有線電視業者,長期在未經公平會同意之情況下,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台固媒體旗下5家有線電視系統,以及浩鳴旗下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,在基本頻道採購、頻道租賃、客戶服務等有線電視重要核心業務共同營運、共用人力資源。同時,凱擘在銷售代理之頻道節目過程中,也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優視傳播,以及浩緯、浩鳴等頻道代理商共同銷售頻道。公平會指出,因頻道代理商與有線電視系統屬上下游交易關係,凱擘透過旗下12家系統經營者與其他7家有線電視系統共19家共同經營,再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聯賣頻道節目,已增強其在有線電視產業上下游的市場力量,而有市場力量濫用及市場封鎖之疑慮,例如得以增加其他頻道供應業者營運成本、迫使頻道代理商接受授權條件,或藉由控制頻道上下架等方式,擠壓弱勢頻道生存空間等,對於市場競爭秩序影響甚鉅。

公平會認為,大富媒體、凱擘自應於結合後依承諾履行負擔,惟卻持續從事共同經營及聯賣行為,對於有線電視系統及頻道代理市場明顯產生不利影響,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,以法定最高罰鍰金額各5000萬元。

公平會表示,這案違法行為很隱晦,經多方審慎查證,始確認違法事證明確;未來除罰鍰外,另可禁止結合、要求分設事業、處分股份、轉讓營業、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,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。

業界也表示,富邦凱擘去年底在安排迪士尼頻道上下架的過程中,也讓公平會找到出手的關鍵時刻,而公平會選在1月13日新總統產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就出手罰,被與政治上有很多聯想。

凱擘則在1月17日回應表示:

1.自99年起,凱擘每年都有向公平會提出負擔執行狀況報告。

2.公平會以凱擘與大富共同辦理聯貸,而認定凱擘有違「不得共同經營」負擔,然該聯貸為延續95年所辦理聯貸案之架構,亦揭露於財報資訊中,並定期向NCC報備。3.未來是否提行政訴訟或其他相應措施,凱擘內部尚在評估後續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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