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要找中資解決財務問題?鏡電視否認,但國慶日開完董事會後,「三董一監」辭職!

正在NCC審查的鏡電視董事會案,傳出其中三董一監已經請辭。外傳說有人要找中資來解決鏡11月後的財務問題。董事長鄭優則表示絕無此事。

黃彥宏/台北報導
2022/10/16 17:43 2022/10/19 00:45
在NCC審查的鏡電視董事會案,傳出其中三董一監已經請辭。圖/陳賜哿攝

正在NCC審查的鏡電視董事會案,又傳出其中三董一監已經請辭,大股東也批評NCC沒有積極處理,特別是傳說有人要找中資來解決鏡11月後的財務問題。

鏡電視反裴偉系統的董監事10月初先發函給NCC(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),批判「鏡電視公司內部治理問題嚴重」後,三董一監郭蕙蘭、黃俊彥、陳宏守,以及王金山4人,在雙十節開完董監事會後集體請辭。

NCC日前約談董事長鄭優,要求他在10月11日之前召集董事會討論公司財務問題,但NCC在12日時回應媒體,業管處截至當天都沒得到鏡電視的通知,多家媒體也說,鏡電視至今沒開董事會。但記者致電鄭優,他表示在10月10日時,確實有開董事會,除了一名董事黃俊彥請假未出席外,其他四名董事均出席了,在當天開完董事會之後,三董一監就提出辭呈,自10月11日開始生效。

熟悉內情的人士卻指出,黃俊彥當天沒出席董事會是一位董事要求的;外界解讀應是,怕五位董事如都去開會,會發生有人按「公司法」規定而突襲撤換董事長職務的事。鏡目前有五董,三董為反裴偉派,董事長及另位勞工董事為親裴偉派。

16日周日又有媒體報導,鏡電視大股東不滿「連自己公司的帳目都說不清楚,作出來的新聞誰會相信」?股東認為,鏡電視的存在已變調,成為特定人士弄權斂財的工具,「NCC一再縱容鏡電視荒腔走板的違法行徑,只會把這隻怪獸養大到無人可管」。

另外,一家親綠的媒體又報導說,鏡電視資金告急,傳聞有股東找上中國騰訊海外轉投資公司資金,要進來承接現有股東手上股份,此事若屬實,恐已觸及NCC今年一月核准鏡電視設立時附加的廢止條款。

鏡電視的股東証實已有人接觸談論股份移轉的事,但因為涉及中資,鏡電視股東要求必須嚴查資金來源,其它的事才能再談。鏡電視董事長鄭優則表示絕無此事,都是有心人在放話。

由於已經有媒體報導三董一監辭職,並且說有中資可能介入鏡電視。NCC在星期天(16日)下午發新聞稿表示,鏡電視三董一監辭任的消息,過了六天,NCC至今沒有收到書面變更文件,要求鏡電視應該依法處理,NCC也會秉公處置。但主管機關面子掛不住的是,NCC在12日還正約談前董座陳建平,釐清鏡電視今年三月董監事變更的爭議,而當時鏡已經又有三董一監辭職,NCC恐怕還不知道。

據悉,三董一監辭職的原因,主要因為鄭優與總經理蔡滄波遲遲不執行董事會決議的事項,像是將鏡電視更改為「新電視」或「星電視」,這也事為了配合NCC要求,要與裴偉的「鏡週刊」做切割。

三董一監辭職後,鏡電視要如何處理?根據「公司法」201條規定,,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,董事會應於3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;換言之,鏡電視最遲應於11月9日前完成補選。鏡電視董事長鄭優表示,將依法處理,但目前還不確定補選日期。

不過,鏡電視資金將在11月將斷鏈,董事補選充滿變數。要選出新的董事會,必須要有持股半數以上股東出席股臨會,但如今多名鏡電視的企業界大老闆股東們都「不玩了」,到時能不能湊足50%的出席人數,恐怕都有問題。

鏡電視針對媒體報導也發出三點聲明,強調三董一監辭職理由是「完成階段性工作」,公司股東也持續支持鄭優擔任董事長帶領公司永續經營。

聲明全文如下:

一、本公司部分董事與監察人因事業繁忙,且已完成階段性工作為由,向本公司辭任。本公司感謝部分董事與監察人過去的協助,也對其表示深摯祝福。

二、本公司十月十日召開董事會後,已發出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,將儘速補選缺額董事與監察人席次,併於股東會決議本公司重大營運事項。本公司股東持續支持鄭優董事長帶領公司營運,也全力支持公司永續營運。

三、本公司營運悉依公司法規定與公司治理原則,並無媒體報導指涉違反公司治理、違反附款等情事。籲請媒體報導前應落實媒體專業,勿隨有心人囈語起舞。

NCC也在鏡電視後立即發新聞稿說明,有關報載辭任之三董一監均非該公司股東,因為根據NCC對鏡電視之附款,單一股東持股不得逾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,且除交付信託外,其持股超過資本總額百分之五者,不得擔任董監事。

目前NCC尚未收到相關變更書面文件,該公司董監事如有任何異動,應依公司法相關程序完備後,向NCC送件申請營運計畫變更。針對該案NCC將視情況,請該公司所有股東到會陳述意見。NCC補充,該會尊重股東會及董事會依法運作,將本於職權監理該公司,並持續追蹤該公司是否依申設許可之附款營運。另外,NCC請當事人補正說明暨進行相關行政調查,對當事人有利不利事項,並將一律注意。而對於鏡電視內部紛擾頻傳,後續如相關爭議進入訴訟階段,NCC亦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審查結果,並依法定職權配合處理。

NCC再呼籲鏡電視公司經營團隊,如對公司經營或人事決定有任何意見,建議應當以法定程序處理,而非將內部問題外部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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