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壇】課後照顧政策宜具延續性

筆者多年前曾參訪德國柏林一所小學,夜晚時分學校還燈火通明,詢問毫無倦容的校長何以如此?校長說,因為學生的家長還在工作,他們是由他國來到德國,只能從事工時較長的基層工作,這些學生也是我們的同胞,所以特別照顧他們,以俾將來從事較好的工作。
總統候選人侯友宜12日提出「6到12歲國家顧」政見,要達到「校校有課照班」開辦率達100%,學生涵蓋率由現況15%增至30%,人數從18萬人倍增至36萬人。
很明顯的,為配合部分家長需求,延長課後班照顧時間至晚上7點甚或更晚,確有必要,但人力的安排與政策的落實,應存在不少問題。

有關青年就業方面,侯友宜指出,擴大民間參與,建立媒合平台,公私協力,將增開2萬班以上,委外班級比率提升至20%以上,輔導已立案且優質的私人機構接受學校委辦,並建立課照服務評估、認證及獎勵制度,確保服務品質,惟這部分仍須詳加討論,以免增加在職教師額外負擔,委外也應避免變相的讓安親班或補習班進入校園,干擾正常教學。
其實,教育部早於2012年即公布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》,並於2019年修正,內容至為詳盡,主要的有:學校應儘量配合一般家長上班時間,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,不得強迫,課後照顧班、課後照顧中心每班兒童,以15人為原則,至多不得超過25人。

公立課後照顧班、中心,每班以招收身心障礙兒童2人為原則,並酌予減少該班級人數;爰此,目前相關縣市小校很多,課後班的人數亦宜彈性規定,以免因學生人數不足,無法開班。
另外,新的教育政策宜基於教育的延續性,精進現有法令與作法,諸如如何提升教師或學校的意願?學區家長的需求為何?有些雙薪家庭必須提早把學童送到學校,學童到校後亦須有人照顧。此外,不宜過度倚賴私人機構或委外辦理,學區內的大學生、研究生或退休教師等,皆可以借重。
《教育基本法》第四條規定,人民無分性別、年齡、能力、地域、族群、宗教信仰、政治理念、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,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,課後照顧,應足以落實上述的規定與意涵。
論壇屬作者意見,文責歸屬作者,不代表本報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