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博愛座」改稱「優先席」 對象改為「其他有實際需求者」優先乘坐
立法院初審通過修法,「博愛座」改稱「優先席」,對象改為「有實際需求者」,並要求交通部統一標示圖示,加強宣導,營造更友善的大眾運輸乘車環境。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因應近年大眾運輸工具上「博愛座」爭議頻傳,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(23)日初審通過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53條修正草案,將現行「博愛座」正式改名為「優先席」,並明確指出,除身心障礙者外,應提供給「其他有實際需求者」優先乘坐,取代原條文中「老弱婦孺」的舊有表述。
修正草案指出,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,仍須設置不低於總座位數15%的優先席,並須配合設置無障礙設施,便利身心障礙者使用。這項修法反映出現代社會對多元族群需求的重視與包容,期盼能減少座位使用上的誤解與衝突。
民進黨立委黃秀芳、王正旭、林月琴等人在會中指出,修法雖是第一步,但改變社會觀念仍需仰賴長期宣導,呼籲衛福部與交通部攜手推動教育及宣導工作,讓民眾更能理解優先席的使用意義,並發揮同理心與禮讓精神。
同時,針對現行高鐵、台鐵、捷運、公車等交通工具在「博愛座」標示上的圖樣不一問題,審查會也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制定全國統一的「優先席」標示圖示,供各運輸業者統一使用,避免造成民眾混淆。
此外,修法也將搭配多元宣導措施,包括加強車廂廣播提醒、張貼標語與教育推廣,營造尊重需求者、體現社會互助精神的友善乘車環境。
此次修法尚待立法院會完成二、三讀程序,若順利通過,將為台灣公共運輸空間建立更包容與和諧的使用文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