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熱菸上市當天就全面下架 衛福部強調:有提醒業者守法

某跨國菸草公司加熱菸10月17日正式在台灣超商通路販售,因「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」,遭衛生單位稽查發現後,衛福部通知業者全面下架。台灣拒菸聯盟今(20)日強烈譴責該菸草公司,「挑戰政府公權力、愚弄台灣人民,完全無視台灣法律。」衛福部次長莊人祥則強調,菸商送審內容均有要求提供尼古丁含量等數據,必須遵守《菸害防制法》規定。
加熱菸外包裝違反規定 衛福部下令業者全面下架
10月17日加熱菸上市,但遭到衛生單位後市場稽查發現,菸商並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。衛福部在上市當天便下令業者,8款加熱菸產品全面下架,須重新標示符合規定才可上架。
後市場稽查後才發現包裝違規,令外界質疑是否國健署審查有缺失。莊人祥表示,針對加熱菸品的審查,審查內容是針對健康風險評估,但依照《菸害防制法》規定,所有菸品都應標示尼古丁含量,業者都應非常清楚,上市的產品都要合乎法規。
由家長、醫事人員等173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今發布新聞稿表示,對於衛福部立刻要求菸商下架不合規的加熱菸品表達高度肯定,亦贊同應全面檢驗市售加熱菸的尼古丁含量,確保符合限值規定,呼籲政府應持續強力執法以維護國人健康。若跨國菸草公司在台灣販售違法標示加熱菸,政府卻連第一家加熱菸業者違規標示都管不了,嚴格管制根本只是空談,形同犧牲人民健康。
衛福部強調 上市前已提醒業者合法標示
國健署長沈靜芬則說,菸商本次包裝違規未標示尼古丁含量一事,可對輸入業者開罰最高新台幣500萬元,販賣業者最高處5萬元罰鍰。業者菸品標示若有改善,產品即可重新上架販售。
沈靜芬強調,菸品上市前,已有提醒業者,上市前必須清楚標示尼古丁含量,且國健署也公告,加熱菸品尼古丁含量以每支菸草柱1毫克為限。
國健署今日下午則發布2項聲明:
一、指定菸品是依據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,要求業者檢附排放物、成癮性物質等資料數據,據以審查。衛福部於114年7月底作成2家業者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之行政處分,亦進一步請業者遵行菸害防制相關法規。
二、114年9月產品上市前提醒業者加熱菸同菸品管制規定須遵行法規,並明確說明尼古丁標示須「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」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