鏡電視股東敢簽切結嗎?過去人頭代持、轉讓疑雲再現 NCC:關注公司財務問題

NCC28日火速通過鏡電視兩案,其中董監事變更案,NCC委員要求股東簽「切結書」保證無人頭代持或轉讓股權,成為鏡電視頭大的問題。

黃彥宏/台北報導
2023/06/30 18:25
鏡電視審查會中,NCC委員特別關注鏡電視的財務,以及先前鬧翻天的股東人頭代持、轉讓持股問題。圖/陳賜哿攝

NCC(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)28日不顧在野黨強力反對與立法院決議,火速4:0通過鏡電視兩案,引發外界關注,其中董監事變更案,NCC委員要求股東簽「切結書」保證無人頭代持或轉讓股權,成為鏡電視頭大的問題。

鏡電視昨天周三由董事長鄭優帶隊到NCC陳述,除了董事林正彊、監察人蔡文精未到外,董事兼總經理蔡滄波、董事洪玟琴、董事廖芳潔、法務長黃俞豪均出席。會中NCC委員特別關注鏡電視的財務,以及先前鬧翻天的股東人頭代持、轉讓持股問題。

目前鏡電視的8大股東,給NCC的出資與持股比例,包括:《鏡周刊》社長裴偉2.5億元、占12.5%,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2億元、占10%,穩懋董事長陳進財2億元、占10%,翰林育成公司(背後為萬海少東陳致遠)3億元、占15%,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1.5億元、占7.5%,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3億元、占15%,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3億元、占15%,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3億元、占15%。

由於立委陳椒華日前爆料,鏡電視股東轉售股權給第三人或股東代持,涉及中資問題,股東包含陳泰銘、葉國一、陳致遠、蘇永平等人都出售股權;至於祝文宇,從鏡電視曝光的內部會議錄音檔內容,被指是替東森集團總裁張高祥人頭代持,諸多紛擾引發了不少風波。

NCC委員會28日根據「行政程序法」第93條第2項第2款,附加「停止條件」,鏡電視需要在1個月內將「股東切結書」繳交給NCC,否則董監事變更案將不給通過。切結內容為「股東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託外,並無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轉讓與他人情形」;換言之,根據申照時的附款與這次條件,鏡電視現有八大股東在2027年6月30日前,不准賣股或有代持等情形,除非交付信託持有,違反規定將踩NCC撤照紅線。

而這次NCC要求股東簽切結書,還有另一層意義,若鏡電視股東敢對NCC聲明「沒有賣股、代持」,未來卻被查出有相關事證,將涉及刑法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」等罪,除了公司撤照,股東也將面臨刑責與罰金問題。但業界人士說,這問題將困擾鏡電視的股東們。

至於財務面,媒體日前報導,鏡電視截至去年底的財報,不只20億元資金已經燒光,還出現5000萬餘的赤字;而人事方面,陸續傳出走了不少對公司前途「心灰意冷」的員工,但這些紛擾以及中資疑慮,鏡電視一概否認到底。針對鏡電視的虧損金額、當前員工人數等關鍵議題,NCC官員昨天在記者會上,僅說「公司沒提到」,並轉述鄭優所說,每月平均10幾位員工離職、10幾位進補,與一般業界常態差不多。

另一方面,鏡電視不斷承諾會充實營運資金,NCC主秘黃文哲說,公司設立至今資本額增到了20億,鄭優承諾審查案通過後,會在1個月內增資到30億;由於鏡電視當初通過NCC審查時的設定為「閉鎖型公司」,原本八大股東持股動不了,但能引入外部新股,是否有新股東將加入,「NCC還不知道」。

而第二案鏡電視上架到富邦凱擘、中嘉等系統的有線電視86台,NCC審查則直接通過。

儘管有關鏡的兩個案子,2名不贊同的委員林麗雲、王維菁棄權不表決,一致認為到場的鏡電視董監事所述內部狀況,沒有達到她們能通過的心證標準,另副主委翁伯宗早已申請迴避審查,剩下4名包括主委在內委員,挾著人數優勢,以4:0過關。

在鏡電視上架到兩大系統的86頻道後,最快7月中旬能看到,觸及用戶數將達263萬、市占比為56.9%,後續是否「定頻86台」,還要看鏡電視與其他系統業者之間,商業協商結果而定。黃文哲表示,發給執照後,鏡電視還是要上架有線系統才能「正常營運」、財務獲得改善,而後續每三年會有一次評鑑,假設鏡電視財務還是很糟糕,NCC會要求立即改善,並採取相應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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