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/17搭大眾運輸免戴口罩! 民眾可自主決定是否要戴口罩
口罩禁令4月17日起大鬆綁,民眾在大眾運輸工具上不需再強制配戴口罩,而是改成建議配戴。除了兩大場域: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則必須全程戴口罩。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新冠疫情降至低點,口罩禁令4月17日起大鬆綁,民眾終於能在大眾運輸上脫下口罩,解放雙頰!即日起,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已從強制配戴改為「建議配戴」,民眾不需再擔心忘記戴口罩搭不了車或被人白眼了。
不過在口罩令大幅放寬之時,還是有兩個場域須全面戴口罩,至於有哪些防疫新規定?哪些場域還是得配戴口罩?新規定一次報乎你知。
放寬的口罩新制中大眾運輸工具指哪些?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,公共運輸指捷運、公車、客運、台鐵、高鐵等,另外,校車、幼兒園專車、校園接駁車也比照公共運輸,由強制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,民眾可自主決定是否要戴口罩, 4月17日起正式上路實施。
還有哪裡場域規定一定要戴口罩?
指揮中心指出,兩大場域室內空間必須全程戴口罩。
一、醫療照護機構:醫療、醫事、老人福利、長期照顧服務、榮譽國民之家、兒童及少年服務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。
二、救護車。
至於上述兩場合,若是需要飲食、拍照、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、治療或活動時,可脫下口罩。
哪些情況建議自主戴口罩?
雖說已開放民眾自由選擇是否配戴口罩,但若有下列情形,指揮中心還是建議民眾最好能夠自主戴口罩。
1、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。
2、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。
3、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的場合。
4、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(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)密切接觸時。
5、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(復康巴士、校車、幼兒園專用車、校園接駁車)時。
今起若沒有配戴口罩,還會有罰則嗎?
由於尚有場域規定得全面配戴口罩,如果民眾在規定的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中刻意、惡意違反規定未配戴口罩且不聽勸導,將依照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70條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、1萬5000元以下罰鍰,且未改善將按次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