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師大女足學生疑遭施壓抽血 教育部認定情節重大祭重罰並啟動全面調查

台師大女足學生疑遭教練施壓抽血,教育部認定涉及霸凌及研究倫理重大違規,對教師及學校分別重罰,限期改善,並將召開審議會檢視教評會決議,跨部會持續調查。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2025/07/16 18:46
教育部張廖萬堅次長回應說明台師大女足案。圖/教育部提供

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學生於參與研究過程中,疑遭教練施壓進行抽血檢體收集,引發外界高度關注。教育部今(16)日表示,本案涉及校園霸凌與研究倫理重大違規,已依法完成行政裁罰,並要求台師大限期改善並函覆。

經調查,該校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,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,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認定涉案教練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,建議予以解聘,並於2年內不得聘任。但台師大教評會未遵循調查小組之專業判斷與建議,教育部已決定儘速召開「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」,嚴格檢視學校教評會決議,如有違法或不當情形,將退回要求重審。

教育部強調,為維護學生權益,已主動聯繫陳情同學,說明後續處理程序並提供救濟管道,並要求校方立即安排校內外諮商輔導,提出具體輔導計畫。對於是否涉及刑法強制、侵占等罪嫌,也將一併調查。

同時,本案亦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。台師大體育與運動科學系教授陳忠慶執行國科會補助之「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、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」研究計畫,未遵守人體研究法規定。此案先由台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認違規,教育部於114年5月19日召開專案會議後,認定台師大及其研究倫理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核責任,情節重大,決議對研究主持人陳忠慶及共同主持人各處以50萬元罰鍰,並禁止1年內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。

另對台師大核處110萬元罰鍰,並命自11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,限期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函報教育部。

教育部指出,將會同國科會組成專案小組,跨部會就其他可能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與審議,持續督促學校依法落實校園安全與研究倫理。

台師大校方昨天說明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後,校方已於去年12月解除其周姓教練行政及教練職務,並禁止其未來帶領運動代表隊。台北地檢署認台師大女足隊教練周台英疑涉強制、侵占等罪,今下午主動分案偵辦,已將周列「他字案」被告,指派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偵辦。

檢察官近日將向台師大、教育部、國科會等單位調閱相關資料,不排除近日傳喚被害人查證後,傳喚周台英到案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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