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965萬人支持,18歲公民權才會過關, 太難?學者:未通過將重創民主

11月26日同時舉行「18歲公民權修憲公民複決」,是我國第8次修憲、首次公民複決權行使,不過《民報》國政調查,有過半民眾不知道此案。

廖珪如/台北報導
2022/09/30 19:00 2022/10/01 01:13
中選會呼籲民眾11月26日不要錯過中華民國史上首次複決權行使公投,共同參與第8次修憲。圖/取自中選會粉專

睽違17年,11月26日地方選舉也同時舉行「18歲公民權修憲公民複決」,是我國第8次修憲、首次行使公民複決權的歷史時刻。不過《民報》調查,有過半民眾不知道此案,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說,好不容易台灣將修憲制度正常化,沒想到第一次修憲案「是一個不需討論的題目」,此案若未過關,意即台灣人民將18歲公民權封殺在《憲法》層級,會重創台灣民主。

回顧我國史上7次修憲,林佳和說,台灣走過威權時期畸形的修憲體制,自1991年前總統李登輝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款,一路走到2005年前總統陳水扁執政尾聲,第7次修憲,都由「國民大會」這個怪獸機關代為行使,到了終於廢除國民大會,將修憲權利改為「修憲案、領士變更案由立院提案,公民複決」台灣憲政才具備「真正民主制度」雛形。

但是第一次正常化修憲的題目,竟然是「將公民投票年齡修至18歲」林佳和說,此議題根本不需要進到憲法層級,況且我國複決權門檻相當高,要我國選舉人數(1930萬)的一半通過才成立,也就是11月26日當天至少要有965萬人投下「同意票」,18歲公民權修憲案才能正式成立。林佳和說,此案如果沒過關,代表人民在《憲法》層級就封殺18歲公民權行使,未來若國會要再度修法就有違憲的可能。

世界各國包括英、美、法都在1970年代就修法同意18歲人民可以投票,全球僅12國沒有18歲投票權,台灣早該在立院修法通過,沒想到竟交付修憲,各黨自然不用強烈反對,只需冷處理。林佳和批,台灣徒具民主制度,人民實踐的決心卻跟不上,讓選舉流於「選美」、「娛樂」效果,選民隨政客起舞,導致台灣民主現處於停滯局面。林佳和說,只期待此案能夠通過,讓新世代來推翻舊思維,推動民主前行,不要讓台灣淪為威瑪共和(德語:Weimarer Republik)那種「生於革命,死於民主」的狀態。

9月《民報》國政調查主持人蔡詩萍也說,此案要過關實在太難,尤其這次大選沒有明星級候選人,例如2020年1月,蔡英文總統競選連任時,得票創歷史新高,但她獲得的817萬餘票,離公民複決門檻仍有近150萬票。2018年九合一選舉,在「韓流」效應下投票率高達67%;當年合併舉行十項全國性公投案,但每項公投領票人數都只有1千1百萬上下,無論正反方,獲得最多票數的「同意降低火力發電量」,僅有795萬票。

也因此,要拿下965萬同意票,蔡詩萍覺得門檻頗高。 9月《民報》國政調查也顯示,知道11月26日選舉當天,還將同時舉辦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投票,回答知道的人有48.6%,有51.4%的人不知道;再問說會不會領18歲公民權的選票,則有63.6%的受訪者回答會;接著追問如果將選舉投票的權利,由20歲降到18歲,是否同意?同意者49.5%,不同意者41.3%,其他9.2%未表態。至於民報追問,一定會領票者,會否同意將公民權下修至18歲?此族群同意者65.7%,不同意者31.6%。

本次「18歲公民權修憲公民複決」權行使依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規定,3月經立法院院會表決通過「提出」憲法修正案,經公告半年,再交由全國公民投票複決,若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,才算正式通過;據中選會8月中旬公布的選舉人數約1930萬人,11月26日當天至少要有965萬人投下「同意票」,18歲公民權修憲案才能正式成立。

今年11月26日選舉同時也是我國公民參與第8次修憲行使複決權的一刻,過半民眾不知道。圖/民報製表

需要965萬張同意票才能通過18歲行使投票權,但從民調結果看來,達標有點難。圖/民報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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