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定假日新增4天 小年夜、勞動節、教師節改為全國放假

立法院三讀通過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,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,新增4天國定假日,春節假期最長可達10天,並明定原民祭儀假3天,多項紀念日與節日也正式入法。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2025/05/09 18:29
立法院三讀通過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,新增4天國定假日。圖/翻拍立院國會頻道

立法院會今(9)日經表決後,三讀通過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,將現行僅具行政命令層級的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,並新增多項國定假日與節日。其中,勞動節將由原本僅限勞工放假,改為全國放假日,未來春節假期也將確保7天起跳、最長可達10天,勞工與民眾放假權益大幅提升。

此次通過的條文中,原本全國僅有11天國定假日,未來將新增4天假期,分別為小年夜、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、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,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;其中下半年即將實施3天新假期。

條文也明定,春節假期自小年夜起即放假,再加上除夕與春節假期3天,以及例假日安排,未來春節連假將有7至10天不等,預期將帶動觀光與返鄉人潮。

此外,條文亦針對原住民族祭儀假進行修訂,將現行由原民會公告放假1日,調整為由各族群依其歲時祭儀擇定3日放假,更加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與習俗。

新法也將多項重要紀念日與節日正式納入,包括:3月21日民族平等紀念日、4月7日言論自由日、6月16日原住民族抵抗日、8月1日原住民族日、8月15日終戰紀念日、8月23日八二三紀念日、9月21日國家防災日、12月28日全國客家日等。此外,節日部分也增列中元節、重陽節、母親節、父親節、國際護理師節、國際醫師節、環境日、海洋日、祖父母節、人權日等節慶與職業紀念日。

此次三讀通過的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,將自總統公布日起施行。意味著今年下半年起,民眾將迎來更多國定假日,制度化放假安排也更具穩定性與公平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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