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空服員之死】空服員工會推動修法 讓請假不再成為職場原罪

.

李孟璇
2025/10/18 06:10
空服員工會推動修法,希望請假不再成為職場原罪。(取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)

近期空服員猝死引發各界關注,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書元指出,這次的個案,凸顯出現有制度出了問題,應該通盤檢討。目前桃園市空服員工會正積極推動修法,希望請假不要再成為職場原罪。

「連生病都成錯」 工會痛批職場文化病態

長榮航空空服員孫姓女員工不幸離世,引發社會對航空業勞動制度的關注。張書元表示:「事實上,很多空服員都會因公司考勤規定不敢請假。」若請病假、特休假或天災假,不僅會被扣考績,還會失去選班、調班的權利,甚至病假若碰上國定假日,懲罰會再加重。

張書元直指,這樣的制度讓空服員被教育成「生病是錯的」,導致許多人在壓力下選擇帶病上班。據了解,有空服員還因爲請假次數較多而被主管約談,「被質問為什麼你請這麼多假」,讓員工產生深層心理壓力。

桃園市空服員工會日前也在聲明中痛斥,這種文化讓空服員逐漸內化為「錯的是自己沒把身體照顧好」,而不是質疑制度是否合理。「生病不會因為被約談就好起來,反而讓空服員長期生著心理的病。」而這不只是空服員的病,更是台灣職場普遍的病,「太多公司都不把員工當人看,我們都被職場文化PUA太久了。」

制度壓迫被說成合法? 空服員盼修法

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監事會召集人李瀅受訪時直言:「如果現有的法規不能保護勞工的身心健康,就應該被改變。」她認為,現行《勞基法》雖允許雇主依規管理考勤,但對「不利待遇」缺乏明確定義,使企業能以「合法」為名行「懲罰」之實,導致請假權形同具文。

李瀅指出,過去也曾有空服員因颱風天請天災假保護自身安全,卻被公司列入考績扣分名單,「連天災期間不出勤都會被懲罰,這樣的制度不是管理,是壓迫。」

三大修法訴求 呼籲立院保障請假權益

為此,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正積極推動修法,訴求立法保障員工請假的基本權益,確保勞工在法律上享有真正的請假自由,而三大具體修法方向如下:

第一、病假應有保障天數:現行法定病假30天內,應明定其中一定天數不得有不利待遇,禁止雇主以任何形式懲罰請病假的員工。

第二、特休假與天災假也應受保護:員工申請特別休假,或因天災不出勤,均屬基本權利,雇主不得以任何方式給予懲處。

第三、擴大不利待遇定義:不應僅限於全勤獎金,凡以考績、班表、升遷或國定假日加重懲罰、剝奪權益等手段壓制請假,主管機關都應列入「不利待遇」範圍。

「請假權不是特權,是人權」

李瀅強調,這次的悲劇並非個案,而是整個職場制度長期失衡的結果。「空服員不是為了偷懶請假,而是因為身體真的撐不住。」她呼籲,不論是病假、特休假或天災假,都應被視為基本人權的一部分,而非考核工具,希望能透過修法保障員工請假的基本權益。

您已成功複製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