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盟38名立委員 賴品妤倡議個資保護委員會 籲行政院勿打假球
國發會此次竟只提出「個資法草案」,且雖然在第一之一條訂定「個資委員會」為專責機關,但卻未一同提出「個資委員會組織法」,也未修正「中央機關基準法」、「行政院組織法」中對獨立機關的設置上限。
廖珪如/台北報導

行政院院會13日通過的「個人資料法修正草案」中,包含成立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」,推動獨立機關個資監督、提高個資外洩罰鍰。然而,數十名委員認為政院修法誠意不足,今(14)日,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等38位立委提出「個資保護五大法案」亦經立法院院會一讀;賴品妤呼籲,行政院個資修法不要打假球。
賴品妤表示,從去年10月爆出台灣史上最大筆的戶政資料外洩事件後,她便率先追蹤該案。在2月召開記者會後,國發會副主委高仙貴也承諾將推動修法。但遺憾的是,國發會此次竟只提出「個資法草案」,且雖然在第一之一條訂定「個資委員會」為專責機關,但卻未一同提出「個資委員會組織法」,也未修正「中央機關基準法」、「行政院組織法」中對獨立機關的設置上限。
這有可能讓獨立機關的權限不足,因此,賴品妤結盟38名立法委員(達立法委員數量三分之一)成員連署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」、「個資法」、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、「行政院組織法」、「中央機關基準法」等五大個資法案也於今日通過交付各委員會審查。
這麼做是為了從根本保障人民個資安全。賴品妤強調,憲法法庭在去年8月發布的第13號判決要求應建立「獨立監督機制」,且全球有至少70個國家都已經設置專責機關,再加上依據歐盟「一般性資料保護規定GDPR」,一個國家是否有個資機關,也是能否與歐盟進行商業貿易、加入相關國際組織的重要指標。賴品妤呼籲,行政院面對國人的個資保護不能打假球。
在此次修法中,賴品妤說明,她提出的個資法版本也涵蓋了社會、資安界期盼的「降低集體訴訟門檻」、「明定個資外洩通知同時人的期限」、「個資蒐集必要性」,彌補行政院不足。賴品妤呼籲行政院應嚴肅正視個資保護修法工程,並且儘速將她等38位立委的共同提案列為優先推動目標,以儘速保障民眾個資安全、彌平國安破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