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票質押無上限恐現監管漏洞 綠委籲修證交法

若法規未明定質押比上限,遇上大股東與銀行有一定交情,就能把自身股票拿去銀行質押借錢後,再將這筆資金投入股市,以放空、買空的方式炒股,此舉會使持股比例變動,影響經營權並擾亂金融秩序。

林子頊/台北報導
2023/02/15 18:21 2023/02/15 21:00
「股票質押比」目前無法規上限,恐讓持股雄厚董監事向銀行借貸炒股,擾亂金融秩序。圖/陳賜哿攝

因「股票質押比」目前無法規上限,恐讓持股雄厚董監事向銀行借貸炒股,擾亂金融秩序!民進黨立法委員陳亭妃、陳歐珀今(15)日共同召開記者會,譴責《證交法》目前針對「股票質押比」及「股東資金來源申報」疏於監管,恐遭大股東設質,再以融資買空、放空的方式,取得多數股權,搶奪經營權。

 「股票質押」是指股東不想賣股,而把股票作為「抵押品」、「擔保品」,向金融機構借款融資,如上市櫃公司董監事缺錢,就可將持有的公司股票拿去設押,向銀行借貸。陳亭妃表示,若法規未明定質押比上限,遇上大股東與銀行有一定交情,就能把自身股票拿去銀行質押借錢後,再將這筆資金投入股市,以放空、買空的方式炒股,此舉會使持股比例變動,影響經營權並擾亂金融秩序。

 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回應,個別銀行分行對於質押比與流通股數的比例都有內部規範,訂定風險承擔限額的標準。如果有質押比過高的狀況,經過檢舉會透過專案金檢處理。銀行蔡經理說:「內部沒有設限不得超過多少,但是要告知主管,以作為授信審核判斷。」

 此外,陳亭妃說明,依現行《證交法》規定,上市櫃公司須主動申報持股超過10%的股東其持股數、持有目的、資金來源等。但,上市櫃公司只要有申報就不違法,金管會針對公司申報的項目疏於查核。

 陳亭妃指出,有心人士常刻意隱匿資金來源,將「股票設質借款資金」申報為「自有資金」,在市場上以拉高槓桿、高融資方式,取得高額貸款,且銀行端授信也不會覆核資金申報來源。陳歐珀回應,縱使金管會被動接收公司任意申報之檢舉,經查核後確認違法,最高也只能處480萬元罰鍰,無法再追回股權及經營權,目前已收到許多陳情,呼籲監理機關儘速修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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