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之星協助移轉門號 遭詐團利用 NCC開鍘100萬元

NCC接獲新竹地檢署來函,在偵辦相關案件時,查獲台灣之星的職員協助颶翊公司,將申辦門號轉讓予第三方「南道三企業社」使用,共1000門號需清查是否涉詐,NCC裁處台灣之星罰鍰新台幣100萬元。

黃彥宏/台北報導
2023/07/28 10:55
台灣之星員工涉協助企業客戶將申辦門號轉讓予第三方使用,NCC開鍘100萬元。

台灣之星員工協助企業客戶「颶翊公司」,將申辦門號轉讓予第三方「南道三企業社」使用,未落實第三人身分查核,違反「電信管理法」規定,主管機關NCC26日裁處罰鍰新台幣100萬元,並要求台灣之星1個月內提出改正報告。

台灣之星大股東原為頂新魏家,今年已經被富邦的台灣大哥大併購,NCC已核准,但公平會還在審查中。目前了解,案子發生在頂新魏家管理團隊任內。

NCC(國家通運傳播委員會)說明,該案緣自今年4月25日接獲新竹地檢署來函,在偵辦相關案件時,查獲台灣之星的職員協助颶翊公司,將申請到的門號移轉給南道三企業社使用,共1000門號需清查是否涉詐,目前已知最少2門號遭詐團利用。

NCC調查指出,台灣之星針對門號轉讓予第三人使用,未落實身分查核作業及審查,違反「電信管理法」第37條第1項規定,依法「未經核准營運,或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實施者」,核予裁處新臺幣100萬元;依據該法,可開罰區間為50至500萬元。

針對外界質疑聲音指出,相較開罰台灣之星100萬元,NCC日前因類似的詐騙樣態,卻重罰亞太電信金額250萬元,是否有失公允?翁柏宗說明,不同個案無法一起比較。

NCC強調,業者對非本國籍人士及企業客戶應加強KYC(認識客戶),且應自行成立獨立於通路及業務部門的稽查小組,後續NCC亦將組成查察小組,督促電信業者落實用戶身分查核並加強管理,以協助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國人使用電信服務權益。

據悉,新竹地檢署也還在偵辦台灣之星的電信詐騙案,NCC只是根據新竹地檢提供的資料深入調查後提行政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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