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歲公民權的下一步? 學者:改修法或再公投都不簡單
「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」從2005年開始倡議,歷經17年的努力,最後在投票日拿下564萬張同意票,不同意有501萬張,未能達到通過門檻,宣告修憲失敗,讓台灣成為民主國家中唯一一個18歲不具投票權的國家。「法律圈都認為18歲公民權用錯方式推動,陷入了僵局。」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,不應以公投「修憲」,應該讓立法院「釋憲」或「修法」來調降投票年齡,像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修法成功的案例。
明年起,我國「民法18歲成年」上路,18歲以上的青年可獨立完成成年任務,工作收入需獨立報稅、簽訂契約要自行負責、也能結婚成家立業。此外,在台海情勢緊張下,18歲以上的男性公民可能需延長兵役期間。18歲公民肩上已經扛了一國之命運,但是我們的憲法卻不賦予青年公民權。
對於這樣的結果,台少盟說:「我們要求18歲的年輕人付出生命上戰場,但連一張選票都不願意讓他投,現行《民法》《刑法》與《憲法》的成年年齡不一樣,形成18歲有責任為國家付出,但國家不願給予應有權益的不公現象!」理事長林月琴表示,台少盟將持續連結今年三月於18歲公民權修憲投下贊成票的109名立法委員,一同要求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相關法案的研議與修定。
「修憲公投不通過,要再來提修法就很尷尬。」林佳和認為,18歲公民權後續推動恐面臨進退兩難。即便捲土重來,再走一次立院提案、院會審查,還是要跨過公民複決961萬張同意票的修憲高牆,才能通過,但現在要重談走修法路徑,又會有點難堪。
即便台灣多數政黨皆表態支持,但公投綁地方選舉本來相較中央選舉曝光度就低,再加上投票日當天天空也不作美,讓公投投票率低迷僅59%。林佳和說:「台灣30到40歲有很多中間選民,總統大選跟小選區立委會有明顯對立,對他們來說還好選,但不關心政治就會不知道中選區的議員要投給誰,投票意願就很容易受天氣影響。」
想不到的是,從3月立院跨黨派通過提案後,民間團體從南到北倡議,希望促進世代溝通,最終仍無說服投下「不同意票」的459萬選民。林佳和認為,這種極度衝突性的議題背後可能參雜政治考量,「部分中高齡立委可能不認同,心裡有所保留卻不敢公然反對,就乾脆交付公投決定。」
林佳和認為,世界各國18歲到20歲的年輕人,大多還是在意課業,加上資訊太流通太龐雜,能對政治有定見的是少數。不過,年輕人相較過去世代的確越來越有主見,拿到投票權就能讓更多聲音被聽見。西方國家多在1970年就已將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,現在紐西蘭甚至討論要再下修到16歲,台灣起步已晚,真的不知何時才能追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