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團爭取身心調適假不併入事假 擴及全體勞工每年3至5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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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宛萱
2025/09/16 15:19
職場壓力引發的健康問題逐年增加,過勞與心理耗竭現象嚴重,政府擬增訂身心調適假。(PhotoAC)

教育部今(16日)與各部會及教育團體研商身心調適假機制會議,擬增訂教師每學年享有3天身心調適假,但此天數併入事假計算。

會後,全教總(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)呼籲,政府應推動有別於事假的「身心調適假」,並納入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勞動基準法》等法律明確規範,確保所有勞工享有獨立的身心健康休假權利。

教育部增訂身心調適假 但併入事假

勞動部統計顯示,職場壓力引發的健康問題逐年增加,過勞與心理耗竭現象嚴重。

教育部自112學年度起,已將身心調適假推展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,並明定不屬事假性質。盤點各部會,目前人事總處、國防部、教育部打算修法為公務員、義務役,及教師增列身心調適假,但天數都將併入事假。

以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「教師請假規則」部分條文為例,增訂教師每學年3日身心調適假,且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假,請假日數併事假計算,合計超過7天就要按日就除薪給,教師課務代理費用則由學校支付。

全教總籲每年給3至5天獨立假

全教總呼籲,身心調適假應為獨立假別,不併入事假計算,提供受僱者專屬休養空間,無需影響薪資權益即可進行自我調適與健康管理。

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建議,每位受僱者每年應享有3至5天身心調適假,並納入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勞動基準法》或相關法規明確規範,確保適用於所有行業,特別是高壓行業如教育與醫療工作者等。

全教總呼籲,政府制定符合台灣勞動現況的政策,同時應搭配心理諮商資源、職場健康講座及壓力管理課程,全面提升受僱者身心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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