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三重啟公投倒數 核管法子法最快10月上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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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經中心/綜合報導
2025/08/10 17:48
核安會日前預告安全審查程序辦法,最快10月上路。(翻攝Wikimedia)

核三重啟公投將於8月23日投票,核安會已預告安全審查程序辦法,明訂核電廠申請再運轉需提出6大關鍵事項。若無異議,相關辦法最快於10月正式上路。隨著核電機組多數進入除役階段,台電需加強人力規畫與設備恢復,確保再運轉安全。

核安會預告《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》,要求未來申請再運轉核電機組,必須提交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書及再運轉計畫。此子法新增輻射查核評估和耐震安全說明,並進入60天預告期,最快10月公告。台電將配合自我安檢及同儕審查,評估重啟安全條件與成本效益,後續送交核安會審核。

由於國內核電機組運轉執照已屆滿,能否恢復運轉狀態成為關鍵。核安會規範再運轉計畫需包括廠址與機組現況、組織人力配置、設施再運轉項目及維護檢查、法規文件恢復、品質查證方案以及主管機關指定事項。

核安會官員指出,核電廠進入除役後人力縮減,台電將重點放在人力訓練與設施維護規劃。核三廠反應爐無燃料,相關系統需重新驗證功能恢復。審查期將視台電準備情況而定,核安會將進行安全審查和現場查證,過去核一廠延役審查已有經驗,並曾邀請美國專家協助。

子法中特別新增輻射和耐震安全評估要求。台電需依據最新地震資料及國際標準,提交整體耐震說明及安全補強計畫,確保運轉安全持續維持。輻射方面,必須符合核管法等相關輻射防護與管理法規,提交完整的輻射查核評估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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