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熱菸上路前亂象叢生 董氏指出3大混亂待改善

加熱菸上月通過審查,衛福部國健署開放2家國際菸商、共18項必要元件及菸草柱,可在台販售。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,目前配套並不完全,通過審查18品項,但清單上卻出現78個項目;加熱菸器販售包裝、說明書應當如何標示?警語也未公布,面對可以上市的78項商品及一堆序號,造成第一線稽查人員相當頭痛。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,有多種識別碼,主要會因為產品顏色、包裝方式等不同型式有不同識別碼。
亂象一:18項審查通過卻出現78品項代碼
台灣審查加熱菸多時,國健署於9月通過18項品項,包括14項菸草柱、4款組合元件。林清麗指出,10月10日國健署突然公布「核定通過加熱式菸品品項識別碼清單」,洋洋灑灑列出78項的可販售品項,令人對國健署的審查充滿疑慮。
亂象二:國健署未公布加熱菸商品包裝盒,稽查人員霧煞煞
林清麗強調,根據董氏基金會初步詢問,這78項「核定通過加熱式菸品品項識別碼清單」除了識別碼外,第一線衛生局的稽查人員對於「包裝盒正反面」並未知悉,依法所有菸品,都應該要包括「健康警語」,但組合元件外包裝的警語會標示在哪個位子、包裝內說明書應如何登載等等,國健署都並未公布配套措施。
羅素英表示,由於同樣的一款加熱菸組合元件,在進口海關時會有不同的包裝,一整箱、一小盒或單個包裝的就有不同的識別碼,此舉就是為了方便第一線海關人員比對,確認進口品項是否為合格產品。會因為產品顏色、包裝方式等不同型式有不同識別碼。
亂象三:超商APP率先刊登加熱菸商品,遭疑違法廣告
此外,林清麗表示,依《菸害防制法》即使加熱菸通過審查,在販售時也不能夠陳列,然而在某超商APP中已經上架產品資訊,已經違反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2條菸品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不得促銷或廣告。
羅素英表示,某超商APP一度上架加熱菸菸草柱多種品項,刊登售價及販售內已屬違法,己將相關資料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處。若違法情事屬時,將開罰200萬至250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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