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歲以上國人有近6成曾遭受網路性暴力

網路時代,隱藏在網路背後的數位、網路性別暴力值得重視。衛福部保護服務司今(16)日公布國內首次進行的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報告」,發現18歲以上國人遭受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的終生盛行率有近6成之多,遭受的樣態以「騷擾」盛行率最高;從被害人年齡則以「30至39歲」終生盛行率最高。
這項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報告」,是在今年1月透過量化問卷調查及質化深度訪談完成。
調查結果顯示,我國18-74歲民眾遭受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的1年盛行率為47.4%,終生盛行率為59.4%;如扣除訊息騷擾,則1年盛行率為26.7%、終身盛行率為42.3%。
在各類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樣態中,以「騷擾」終生盛行率48.5%最高,其次依序是「羞辱與攻擊」26.0%、「跟蹤或肉搜」21.8%、「控制或限制表意」11.7%、「影像性暴力」10.4%、「數位排除」8.2%、「身分侵犯冒用」5.6%、「捏造不實訊息」3.7%、「騷擾威脅親友」3.1%、「線下性暴力」2.5%、「招募引誘」0.7%。
以被害人年齡來說,30至39歲終生盛行率71%最高,其次為25至29歲的67.4%、40至49歲的62.9%、20至24歲的61.1%。若以性別及性傾向分析,非異性戀男性終生盛行率30.2%最高,其次依序為非異性戀女性15.2%、異性戀女性9.5%、異性戀男性6.1%。
值得注意的是,65至74歲終生盛行率雖為最低,卻也高達43.6%,顯見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是不分年齡的。男同志遭遇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發生率高,卻常因對於報警缺乏週知的正面經驗分享、出櫃風險、不知如何求助、社會及周遭的人缺乏同理共感等,造成其求助困境與障礙。
衛福部指出,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不亞於實體,這次調查中也指出,高達84.5%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認為其身心受到影響,包括焦慮、沮喪、感到脆弱、失去自信、人際關係困難、睡眠困難、注意力集中困難、恐慌發作等,且高達61%被害人未求助,僅39%曾求助,其中以求助朋友、同學78.8%為最高,求助父母反而最少,僅佔12.2%。
近來社會所關注的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為10.4%,其中,未經同意或遭脅迫被取得影像(含偷拍、竊取、強迫威脅)9.5%、遭威脅散布1.8%、未經同意散布1.9%、換臉0.4%。以被害人年齡來說,30至39歲遭受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最高18.1%,其次為25至29歲16.1%、20至24歲14.8%、40至49歲11.3%,未滿18歲者,則受限於研究倫理並無相關證據。
衛福部強調,為因應影像性暴力案件被害人的服務需求,國內自112年8月15日起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做為全國單一窗口,全年無休受理性影像案件被害人申訴,進行移除、下架,並成立電話熱線提供諮詢服務。
統計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,性影像處理中心共受理1150件申訴案件、754名被害人,其中以女性69.9%最多,男性為30.1%;並以18至24歲42.6%為最多,其次為25至34歲25.3%、13至17歲20%;性影像散布者以網友62%最多,其次為伴侶16%。所有受理之申訴案件皆轉各地方政府依法處理,經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下架移除計1020件,下架移除率88.6%。
除此之外,考量性影像案件無國界及持久、很難完全中止的特性,較傳統性侵害案件造成的傷害更恆久、與社會的斷裂強度及不信任更強,為協助性影像被害人儘速減少性影像帶來的影響,衛生福利部已將其納入全國8家性創傷復原中心服務對象,透過社會心理評估處遇、團體工作、心理諮商、治療與輔導等,提供被害人中長期創傷復原服務,希望幫助重建對外界的信任與安全感,回復日常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