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騷擾不用靠雇主通報? 立院啟動性平三法修法

台灣性騷擾三法是否合宜已受朝野矚目,12日立法院已達成共識,將在7月14日前提出性平三法修正草案,將於七月底前完成三讀。

廖珪如/台北報導
2023/06/12 20:24
台版me too延燒,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名嘴朱學恆性騷擾,立院也將啟動修法。圖/取自鍾沛君臉書

台版me too運動延燒,政治界、媒體界、藝文界不少下已中箭落馬,其中名嘴朱學恒未經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同意就擁抱、偷親、朱凱翔被雲林縣議員陳芳盈指控當面問她「要打X」嗎?讓雙朱社會性死亡。隨之而來,台灣性騷擾三法是否合宜已受朝野矚目,12日立法院已達成共識,將在7月14日前提出性平三法修正草案,將於七月底前完成三讀。

本報也為讀者整理,性騷擾防治三法分別是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、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 及「性騷擾防治法」,按照事件發生場合,適用不同法令:
例如發生在民進黨中央的事件,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,課予雇主防治義務,希望雇主可以利用其資源及影響力,在事前預防性騷擾事件發生,及性騷擾事件發 生後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,子法包含「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 則」及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 準則」。不過通報責任在於雇主,這也是台灣me too運動第一波爆發在民進黨中央時,連總統蔡英文(前黨主席)都被問責之故,若雇主未能完善調查,通報程序也難以啟動。

此外,若是發生在一般場合的性騷擾事件,適用性騷擾防治法,則是適用在工作場所、校園以外的其他場所,特別是公共場合的性騷擾,子法包含「性騷擾防治施行細則」、「性騷擾防治準則」及「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」。例如受到陌生人,或是非職場同事騷擾,可赴警察局報案,警察會依照相關法令執行。


性別平等教育法則規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事項,子法有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」及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」。

不過,現行法令的缺失常出現在,同事之間包括下班被性騷擾也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,甚至有工作關係也算,有時候受害人根本難以向雇主舉證,或是雇主不願多事,另外,也可能雇主就是加害者,讓受害人一旦檢舉,就會受到同儕之間壓力等等。因此,美國me too運動修法,則是讓受害人更能容易取的司法資源,讓國家成為被騷擾者的靠山。

台灣雖然宣誓修法,但修往哪個方向,目前行政院還尚未說清楚。目前,立法院朝野黨團達成共識,要求各黨團及立委於7月14日前提出性平三法修正草案,並於臨時會期間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專案報告,7月底前完成三讀。對此,行政院表示尊重,各部會將就明定性騷擾指引、建立健全有效申訴制度及跨部會檢討性平法規來研議,達事前預防、事後保護目標。

您已成功複製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