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體淪執政黨打手 傳播學者疾呼立即修法改造NCC

NCC在目前選任制度下幾乎完全控制在King手上,應立即啟動修法,讓NCC成為真正超越黨派的獨立機關。

廖珪如/台北報導
2022/10/05 22:17 2022/10/05 22:20
NCC主委陳耀祥赴立院備詢還舉獨立機關牌自清,令人唏噓。圖/陳賜哿攝

媒體作為第四權,原是監督政府、為民發聲的重要一環,也因此記者有權接近政治核心,挖掘弊案、揭露真相。然而,隨近期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四處替候選人造勢,未查真相即揭人私隱;精鏡傳媒高層裴偉遭揭為成立電視台,和府院合作把紙媒當打手,要求獨立機關NCC讓鏡電視上架等疑雲。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認為,應該立即啟動修法,改造NCC體質,一清現有風氣。

NCC主導權遭國王人馬控制

媒體公信力蕩然無存,放眼所及多為國王的人馬,如何揭弊監督、為民發聲?對於現行亂象,中正大學大傳系教授羅世宏指出,電視新聞是King Maker,台灣尤然,但NCC在目前選任制度下幾乎完全控制在King手上,正副主委與委員幾乎清一色是「國王人馬」,府院完全可以一手決定 NCC正副主委及委員人選,甚至不一定 要對「個案」決定進行指示,NCC委員也可能揣摩上意而做出符合執政黨偏好的決定。

如果不設法啟動媒體改革,執政黨不會停止以威脅或利誘手段控制媒體,台灣媒體「全面綠化工程」也不可能自動停止。因為權力者一旦戴上「魔戒」,就不會想再拿下來,其結果就是讓台灣逐漸滑向「不自由民主」(illiberal democracy),輿論民粹與政治威權相互加持,空有民主之名而無民主之實,導致不公平的政黨競爭態勢固化。

他說,例如鏡電視申設新聞頻道執照爭議,被在野黨立委公布秘密錄音後,國人才發現,府院高層竟涉嫌介入指示NCC開綠燈。宛如羅生門的情節發展,加上2020年5月總統府密件遭駭外流疑雲,不禁令人狐疑: 府院高層是否真能拒絕權力「魔戒」的誘惑?是否如府院所澄清未曾介入鏡電視執照申設案?

羅世宏強調,我們不能漠視相關爭議映射出來的,現行電視新聞頻道治理政策缺陷,也不必盲目相信,台灣政治人物能拒絕權力誘惑。對於其中可能涉及的濫權或違法問題,除了司法機關應啟動調查,國人也應正視:現行制度長期未得到檢討與改革,才導致國人對NCC本身的不信任。也因此,羅世宏呼籲,媒體政策/制度改革至關重要,台灣應趕快啟動媒體改革。

美韓制度值得台灣師法

對於台灣NCC體質改革將師法哪個國家,羅世宏舉例,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被定位為兩黨制(Bipartisan)的獨立機關,但必須兼顧政治平衡:意即五位委員皆由總統提名,經國會同意後任命,任期五年。其中,主委與同黨委員不得超過三人,另兩位委員則由反對黨推薦。按慣例,新總統上任時,在任主委即必須自動請辭,由總統另行提名任命新主委。

基本上,每年都有一位委員任期屆滿,所以總統每年都會提名一位新委員,若出缺的是在野黨委員,總統提名新委員時必須敦請參議院在野黨領袖推薦人選。這樣的 FCC 委員會組成方式,遇到重大爭議 案件決定時,是有可能出現 3:2 的狀況,但至少不會由執政黨背景的 委員全盤控制。

再看到韓國,比台灣NCC晚了兩年成立的韓國KCC,學的也是美國模式:五名委員中,由總統任命主委及一名委員,另三名由國會推薦,其中兩名必須由在野黨推薦,副主委由委員互選,且必須從在野黨推薦的兩名委員中產生,羅世宏認為韓國經驗可以借鑑,也讓小黨有參與空間,能制衡大黨委員。

效法他國制度,我國啟動媒體改革刻不容緩!羅世宏主張,我國《NCC 組織法》必須儘速修正,七名委員中必須有三名由國會在野黨推薦人選擔任。(現行《NCC 組織法》第四條雖然有同一 黨籍委員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的規定,但在台灣政治脈絡下毫無作用, 極可能導致七位委員的政治立場與意識形態光譜單一化,實在有違原初立法意旨。)羅世宏說,美國可以,韓國可以,台灣為什麼不可以?

您已成功複製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