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亦嘉稱有通緝犯介入 批泰山操弄輿論干擾審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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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孟璇

針對泰山指控街口金融科技公司(街口金科)負責人胡亦嘉涉嫌侵占14億元資金、搬空台新銀行帳戶一事,胡亦嘉透過律師發出三點聲明,強調街口金科僅依母公司Dorian指示代收款項,未受泰山委託辦理事務,「不存在侵占行為」,並批評泰山於民事二審開庭前刻意操作媒體輿論,試圖影響司法審理。
胡亦嘉:街口金科僅代收股款 非受託處理
胡亦嘉指出,泰山與Dorian才是股權買賣契約的當事人,街口金科僅依母公司之指示代為收取股款,並非受泰山公司委託處理投資事宜。而泰山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也自認此一事實,街口金科並未構成侵占。
「相關款項爭議純屬民事糾紛,與刑事責任無涉。」胡亦嘉強調,泰山將商業糾紛渲染為刑事案件,已嚴重扭曲事實。
案件10月13日二審開庭 批泰山影響司法
胡亦嘉並指出,若依一審民事法院判決認定該股權買賣合約無效,則合約中所有附屬條件、返還條款皆應一併失效。「既然契約自始無效,自無違約或侵占之可言。」他重申,街口金科未違反任何約定,相關爭議仍屬民事訴訟範疇,與刑事責任無關。
而該案件目前仍在二審民事法院審理中,預計將於10月13日開庭,但在法院尚未判決前,泰山再度操作媒體報導,已對司法公正造成干擾,「合約是否有效、是否構成違約,應由法院依法判定。」胡亦嘉呼籲,外界應靜待司法結果,勿以輿論審判取代法律審理。
反批泰山「誤導社會」 稱有通緝犯勢力介入
除律師聲明外,胡亦嘉稍早也在個人Facebook發文,強烈批評泰山「刻意利用特定媒體製造輿論壓力」。他指稱,泰山實際背後受到「朱國榮通緝犯集團」操控,利用媒體誤導社會、誣指街口金科涉案,「實屬嚴重誣陷」。
他更呼籲政府機關切勿配合泰山公司,以免「幫助通緝犯勢力擴大在台灣的影響」。
胡亦嘉表示,街口金科將全力配合法院審理程序,尊重司法機制,以釐清事實真相、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。他強調,自己與公司皆依法行事,對於外界「侵占」或「搬空帳戶」等說法,已造成嚴重名譽損害,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