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在台灣估拿超過200億元廣告,只拿1億成立基金,媒體業說,誠意不足!

台灣Google於8日宣布將分三年拿3億元成立基金,讓媒體申請,但Google在台灣估拿超過200億元廣告,只拿1億元成立基金,媒體業說,誠意不足。

黃彥宏/台北報導
2023/03/13 09:05
台灣Google成立「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計畫」,宣布將分三年拿3億元成立基金,讓媒體申請。圖/Google提供

Google在台灣估拿超過200億元廣告,只拿1億成立基金,媒體業說,誠意不足。

經台灣官民合作推動國際網路平台分潤機制,除了法案已在立法院外,台灣Google周三(8日)宣布將分三年拿3億元成立基金,讓媒體申請。雖有媒體公會肯定,但也有業者說,Google每年在台灣估計拿走超過200億元廣告費,卻只拿1億元出來分給台灣媒體,恐怕誠意不足。

台灣新聞媒體寒冬持續,面對跨國網路巨擘Google、Facebook等集團侵蝕廣告利潤,新聞媒體產業結合政府想循澳洲模式,推動「新聞合理分潤」。雖民間與官方和兩大國際平台交涉多次,法案還在立法院,尚未如澳洲以立法保障工作權。台灣Google於8日發布,將推出基金三年挹注台幣3億元,開放台灣新聞媒體申請。

但有業者反應說,如根據DMA 發布2021台灣數位廣告量統計報告,整體市場規模突破500億元,其中八成被國際網路平台如臉書及Google等壟斷,Google又佔其中半數。因此推算,它在台灣拿下超過200億元廣告,3年卻只拿3億元來給台灣媒體申請,誠意不足。

台灣Google採「邀請制」,舉辦「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計畫」記者會,基金由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(DTA)獨立管理,開放所有台灣新聞媒體申請,只要是產製原創內容、符合公眾利益的新聞媒體,每週四能在開放的時段向DTA報名、提案。

DTA理事長陳正然說,預計今年5月公布共榮基金細節、展開第一輪徵件,每單位每年以申請一個計畫為原則;資金來源則由Google出資推動,但不會介入提案審定是由DTA審定、核發經費。

台灣Google 新聞關係負責人陳漢隆,在回應未採納朝野欲推動的「新聞分潤」時強調,「Google沒有在搜尋引擎使用新聞內容,僅秀出標題和摘要」;數位部次長李懷仁重申,政府支持新聞有價,「立法一直是個選項」,希望未來推動更多合作的可能,並希望國際平台與本土新聞媒體的第二輪對話,在3月下旬展開。

根據財報揭露,Google 集團的母公司Alphabet去年第四季營收760.5億美元(約新台幣2.34兆元),雖表現低於市場預期,獲利136.2億美元(約新台幣4183億元)、每股盈餘1.05美元(約32.2元台幣),產業規模與利潤仍舊豐厚驚人。

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公會、電視學會,這台灣兩大電視媒體公學會對此呼籲,國際平台付費、合理分潤是根本關鍵,應盡快推動下一個階段的對話會議;Google 集團(含旗下Youtube)平台,僅以「流量」作為唯一變現標準,導致整體傳播環境快速惡化、新聞更是首當其衝。

兩大電視媒體公學會懇盼,促成「整體媒體產業環境改善」,盡快建立「夥伴推播、分潤的優化與良性化機制」。換言之,即公平合理付費、鼓勵「品質」也可以變現,共同導引平台內容良性發展,讓演算法不是一味追逐數量,也能產生質化的價值。同時,希望Meta(Facebook母公司)也能提出相同的夥伴機制、新聞分潤模式,一起改善台灣媒體產業環境。

兩大電視媒體公學進一步提醒,未來在執行「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計畫」時,不應涉及內容審查,必須尊重我國新聞媒體應有的專業自主。Google今天宣布委託DTA管理基金的發放與審查,然而相關細節,包括申請資格與定義、審議程序、組織架構、參與成員,均未充分揭露,將於近日安排拜訪DTA溝通了解。

而台北市雜誌公會也說,應盡快推動下一個階段的對話會議,並按照公會「政策建議」的中期目標,政府應推動兩大目標:一是以1年為期推動立法,比照「有線電視法」,向本地平台與在台設立分公司的跨國平台,課徵營收的一定額度、以及向未於台灣落地設立分公司的跨國平台業者,課徵廣告交易稅或印花稅。二是徵收「媒體健康捐」、設立「培育第四權韌性」特別基金。平台依立法繳納的稅款,政府以此財源設立特別基金,納入業者、工作者、公民團體、專家學者的第三方分配機制,補助本地優質媒體進行數位轉型,增強未來的競爭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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