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獨家》不滿被辱支那賤畜 前行政院顧問鄭宏輝聲請釋憲 遭不受理
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鄭宏輝,不滿被網友辱罵「舔共垃圾」、「支那賤畜」,提告網友刑事妨害名譽罪,也一併提起民事求償100萬元,但雙雙敗訴確定,又轉而向「第四審」聲請釋憲,仍遭到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。
5連霸新竹市議員的鄭宏輝,向來被視為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子弟兵,2度獲柯建銘禮讓參選立委均敗選;民國109年再度角逐立委,接連被國民黨與時代力量爆料炒地皮、赴中國投資開公司,最後敗給國民黨候選人鄭正鈐。
九合一選舉時鄭宏輝積極爭取新竹市長提名,但不敵黨中央徵召時任新竹市副市長的沈慧虹。鄭之後轉任行政院政務顧問,並於去年5月間獲交通部指派接任神腦國際董長,但又被爆出性騷疑雲,隨即遭行政院解聘調查,結束短命16天董座。
不過,鄭宏輝遭解職查辦後官司纏身,不但為了捍衛名譽槓上網友,也因涉嫌虛增人頭以取得土地重劃主導權遭起訴,目前案件由新竹地方法院審理中。
槓網友案起於,黃姓網友民國110年4月間在PTT上陸續留言:「支那賤畜中國台灣武漢舔共鄭宏輝也想洗白 笑笑就好」、「算了啦 連鄭宏輝那種舔共垃圾都能洗白了 還有啥不能洗的」。鄭宏輝不滿名譽遭損害,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。
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黃男。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黃男損害鄭宏輝名譽權,判處黃男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,黃男不服判決,上訴二審。台灣高等法院認定,黃男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言論,應受言論自由保障,改判無罪確定。
民事部分,一審北院同樣認為黃男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,因此判鄭宏輝敗訴;鄭宏輝未提上訴,黃男免賠確定。
鄭宏輝刑事、民事均敗訴,改尋求「第四審」憲法法庭救濟,聲請裁判憲法審查,並主張公然侮辱罪未牴觸憲法;但黃男的無罪判決,扭曲適用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,濫用憲法言論自由、比例原則,侵害他的人格名譽權,應受違憲宣告。
審查鄭宏輝的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,為司法院長兼任大法官許宗力、呂太郎、尤伯祥,3名大法官審查後一致認為,鄭宏輝僅爭執黃男的無罪判決,認事用法有無違誤,也未具體敘明判決有何牴觸憲法之處,因此裁定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