森崴、台電開戰 金管會:森崴若違法可罰24~480萬元

by 劉 曉霞

森崴和台電爛帳迄今仍未釐清,大火也燒到金管會,台電發函金管會檢舉森崴違法,金管會表示,已發函森崴,要求森崴說明借貸子公司富崴程序有無合法,由於森崴今年第一季淨值已為負,不能借富崴錢,若有借貸行為,金管會將以違反《證交法》178條開罰24~480萬元。

由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胞弟、正崴董座郭台強掌控的森崴,是國內第二家出事的風電業者,森崴因子公司富崴能源承攬台電離岸風電二期,又遭逢疫情、俄烏戰爭與通膨導致成本暴增,使得淨值轉負,因而下市。8月底,森崴大股東正崴、永崴以每股0.05元將超過52%持股、總價約715萬元出售給胡正杰,森崴迄今仍欠銀行團約175億元未解。

台電離岸風電二期工程由森崴旗下富崴承包,之後風機商Vestas與富崴能源簽訂的風機安裝合約終止,富崴兩度請求台電協助,現由台電接管風機安裝。今年中秋節前,富崴能源突派人前往台中港港警局主張風機產權,揚言若台電繼續作業將報警以侵占處理,並下令工程師不得參與作業。富崴更批評遭到「國家級洗劫」並宣布將申請破產。

台電也反擊,風機不能設定動產抵押,富崴仍違法違約設定,台電已在9月21日發函,要求富崴自行註銷抵押權登記,並通知債權抵銷以保全台電債權;10月5日也正式向金管會提出檢舉。

這場台電和森崴的債權糾紛因此一路燒到金管會,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今天表示,已發函森崴,要求森崴說明借貸子公司富崴程序有無合法,由於森崴第一季財報淨值為負的,按《證交法》規定,森崴不能借貸給富崴,金管會已要求森崴盡速說明借貸、公告等程序是否合法。

黃仲豪指出,森崴若違法借貸,將依《證交法》178條,開罰24~480萬元。至於風機到底是富崴還是台電的?黃仲豪坦言,這是台電和森崴爭議,無法回答究竟是屬於誰。

面對台電反擊,富崴也發聲明稿強調,動產抵押權的設定是合法存在的股東債權與融資擔保,皆依法令辦理,旨在保障債權人權益並維持公司營運命脈,絕無涉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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