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明鑑兼職案點燃引信 金管會出手要7投信設非利關董事

by 劉 曉霞

國泰世華銀前董座郭明鑑兼職風波餘波盪漾,金管會再出手,這次金管會證期局祭出投信治理十戒,以「公司治理、內部控制及資訊揭露」三大面向,要求元大、國泰、群益、富邦、復華、安聯、統一等7家、國內兆元規模以上投信,在明年6月底前,設立類似獨董功能的「非利害關係董事」,否則就如同違規。

國泰世華銀前董座郭明鑑身兼國泰投信董事,又兼職世芯KY獨董,導致國泰投信踩到利害關係人紅線,因而慘賠近10億元,金管會對國泰投信開罰600萬元,並限縮3項業務。金管會又再度出手,提出十項強化投信事業治理措施。

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(13)日指出,這十項強化措施分二階段上路,第一階段今年底前上路,包含:強化公司治理及誠信經營,落實高階管理階層責任;敦促投信事業加強自行查核;透過外部查核機制檢視投信事業內部控制辦理情形;投信事業規劃建立利害關係人申報及交易控管機制;加強董事會成員教育訓練等5項措施。

黃厚銘表示,第二階段是明年6月底前要完成,包括資產管理規模1兆元以上投信事業要設置「非利害關係董事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法規修正作業;精進投信事業內部控制標準規範及稽核制度;發布函令規範負責人兼職行為;精進重大偶發事件通報及揭露機制;強化重大事項公告申報規範。

面對這投信十戒,媒體追問黃厚銘,是否因郭明鑑兼職風波所致?黃厚銘不願正面證實,只強調投信非屬公開發行公司,也無需設置利害關係董事,但內控及公司治理出現疏失有漏洞,仍是社對大眾關切議題,對近來投信發生重大事件,為加強對投信管理才祭出10項管理措施。

黃厚銘強調,考量近年來資產管理市場持續發展,證投信事業資產管理規模快速成長,對於業務經營風險管理要求也隨之提升;另有鑑於近期投信事業利害關係人內部控制缺失違規情事,影響投信事業聲譽及投資人權益,為促使投信事業落實受託管理責任,履行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,金管會就公司治理、內部控制及資訊揭露三大面向,提出十項強化投信事業治理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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