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肝群聚初步報告出爐「負責醫師未實質管理」 衛福部:掛名就要負全責

by 鄒 尚謙

新北市板橋安泰淞鶴診所爆發C型肝炎群聚,衛福部醫療事故專案調查初步報告指出,診所存在組織、監督管理及感染管制等系統性問題,負責醫師雖受聘從事診療,卻未負責診所營運、也無實質管理。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,報告目前仍屬初步版本,最終報告預計11月底完成,但依法只要登記為負責醫師,「就應該負起全責」,不能因口頭表示沒有管理就免除責任。

負責醫師只從事診療 診所存在系統性問題

衛福部9月啟動安泰淞鶴診所C肝群聚醫療事故專案調查。初步報告指出,診所在組織層級、監督管理、感染管制工作及人員督導等事項存在系統性問題;負責醫師受聘於診所從事診療作業,未負責診所營運且無實質管理,醫護人員對感染管制與無菌操作概念認知不足。

不過,劉玉菁強調,目前網路公布的仍是「初步報告」,部分事實、事件經過及影響因素仍待進一步釐清,最終仍應以正式專案調查報告為準,預計11月底完成。

她表示,專家小組9月實際前往調查,從現場查核及訪談結果來看,登記的負責醫師確實「沒有扮演好他的角色」,對診所部分管理事項也未充分掌握。

醫師稱未實際管理?劉玉菁:登記負責醫師就不能推責

對於初步報告提到負責醫師「未負責診所營運且無實質管理」,劉玉菁表示,有些醫師可能口頭上會說自己只是去登記、沒有實際管理,但只要登記為開業負責醫師,就必須負起法律上的責任,「不因為口頭上說你沒有管,就沒有責任」。

劉玉菁指出,《醫療法》第18條規範,醫療機構包括醫院、診所,應置負責醫師1人,對機構醫療業務負督導責任。因此不論醫師口頭如何說明,或實際上是否由其他人參與營運,主管機關仍會依登記及實際情況認定行政責任。

她說,從實地查核及訪談來看,該名負責醫師對診所管理事項「也沒有很清楚了解」,即使現場另有其他人實際處理營運事務,法規上仍不能因此把負責醫師應負的責任轉給他人。

診所仍停業 改善完成、複查合格才能復業

安泰淞鶴診所先前遭查出多項感染管制缺失,包括接觸病人前後未落實手部衛生、針頭留置藥瓶重複取藥、預先填充藥品針筒放置於床底或藥品準備區,以及器械滅菌程序不完全等。

劉玉菁表示,目前案件分為2軌處理。行政管理部分,新北市衛生局已依《傳染病防治法》做成停業處分,診所目前仍在停業中,必須完成感染管制等改善,經確認沒有問題後,才會准許復業。初步報告也載明,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依《傳染病防治法》停止診所所有業務,直到複查合格為止。

另循醫預法查「系統性原因」 11月底完成最終報告

另一部份則依《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》進行。劉玉菁表示,醫預法調查的重點不是單純追究某一個人的過錯,而是找出造成事故的「系統性原因」,讓醫療體系共同學習及改善。

劉玉菁指出,依醫預法相關規定,重大醫療事故應進行原因分析、提出改善方案並落實執行,後續也會持續追蹤改善情形;若未依規定改善,相關罰則為1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,並可要求持續改善。

衛福部預計11月底公布最終專案調查報告,後續並將依規定持續追蹤查核改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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